關於“定期壽險”

在商業保險的各種產品形式中,我們最常掛在嘴邊的,有重疾險,有醫療險,有意外險,有年金險,甚至還有防癌險,旅行險和學平險等等,但是今天想說的,是我非常喜歡卻又很少跟客戶提及的一種產品類型——定期壽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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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定壽?

“定期壽險”,這四個字的主語是壽險。所謂壽險,即以被保險人的壽命為保險標的保險。壽險分為終身壽險和定期壽險兩種類型。顧名思義,終身即保障終身,它集合了保險和儲蓄投資於一身,更多的作用在於其理財增值,合理避稅以及資產傳承等功能,此篇暫且不表。而定期壽險的保障責任就要簡單得多。它僅保障某一個約定的時間範圍內,發生的身故或全殘責任。通俗地說,如果被保險人在約定的保障期間內發生身故或全殘,他的保單受益人即可以獲得保額賠償,如果在保障期間結束的時候,被保險人仍生存,那保障終止的同時,保費也不予返還。所以,定壽是一款真正為他人獲益而存在的保險,很多人不明白為什麼要買死了才能用上的保險,而且很多人覺得不吉利,忌諱生死,由此也造成了定壽產品乏人問津的狀況。那麼,我們為什麼需要定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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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買定壽?

以我自己的家庭為例,兩個人的共同收入剛剛夠維持家庭的收支平衡,所以無論哪個人如果不幸在孩子們經濟未獨立之前倒下,都無疑是經濟上的塌方。又或者有的家庭僅由夫妻中的一人承擔經濟支柱的職責,這個人揹負的責任就更是重中之重。如果家庭中還有高額房貸,經濟支柱的倒下,還甚至會面臨房貸無法繼續償還的可能。再或者,如果我們的父母自己的養老保障和健康保障尚不夠充足,我們還同時承擔著他們的保障職責,如果我們倒下了,他們的養老又要從何依靠?

所以在我看來,最適合定壽產品的人群主要有以下幾種:

1

子女尚且年幼的家庭中的經濟支柱一方或雙方;

2

有高額房貸或車貸的家庭中的經濟支柱一方或雙方;

3

需要保障父母養老及醫療費用的成年子女。

也許很多人會覺得,我已經有了意外險,為什麼還需要定壽?因為意外險只保障由意外導致的身故,而由意外以外的其他全部原因導致的身故,都不在意外險的保障範圍內。也許還會有人問,我已經有了含身故責任的終身重疾,為什麼還需要定壽?買過重疾險的人都知道,含身故責任的重疾產品的保費相對高昂,50萬-100萬的保額就已經接近了大多數家庭的保費預算,可這樣的額度,對於上述的需求而言,又顯得不那麼充足。這個時候,我們就可以發揮定壽的優勢,用極少的預算獲得極高的保障,將其作為重疾險的補充,來完善整個家庭的風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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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壽險的產品形態

保障責任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直接導致的身故或全殘;或等待期之後因非意外傷害導致的身故或全殘,將獲得保額賠償,合同終止。目前市面上的定壽產品,大多為消費型產品,即所交保費無返還。

投保年齡

定壽產品的投保年齡大多為18-50週歲,個別產品可延長至55,60或65週歲。

保額

個別產品在一線城市的保額最高可達到300萬,省會城市可達到150萬。

保障期間

定壽產品最常見的保障期間為保10年,20年或30年,保至60歲,65歲或70歲。可以根據實際的需求來選擇,比如說根據房貸的償還年限或者子女的年齡情況等。

等待期

定壽產品最常見的等待期為180天,個別產品為90天。等待期內出險,則退還已交保費,合同終止。意外傷害無等待期。

健康告知

目前在售的定壽產品,大多通過網絡銷售。網銷產品的最大弊端是無法人工核保,問詢項中有一項需要選“是”都無法購買,所以對於有健康告知的客戶就只能選擇可人工核保的產品,選擇範圍會大大縮小。另外還要注意的是,幾乎所有的定壽產品的健康告知中,都會有問詢“被保險人是否曾被保險公司解除合同、拒保、延期、條件承保或有過任何形式的人身索賠?”,所以如果有定壽需求,最好在購買重疾之前,以免出現因重疾險被條件承保而失去了購買線上定壽產品的條件。

責任免除

定壽產品最常見的免責條款均包括7個項目(有的產品免責條款看起來少但是一條裡包括好幾項)

關於“定期壽險”


也有一些產品的免責條款僅為前3條,介意免責的客戶可以挑選此類。

投保人

網銷產品幾乎都要求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必須為同一人,也有個別產品可以為非同一人,可以針對客戶的不同需求進行挑選。

保費

說了這麼多,性價比的性說完了,那價呢?就目前市面上保費最低的幾款定壽產品來說,100萬保額30年繳費保障30年的話,30歲的男性保費大概是1000多/年,30歲女性保費大概500多/年。是不是相當的大白菜了?

04

寫在最後

還是那句話,無論你是否有保險需求,無論你覺得你是否有保險需求,都不妨讓我們先彼此瞭解一下,讓我來帶你認識一個不一樣的保險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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