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長借“路”斂財自毀“人生路”

安徽省霍邱縣交通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李其江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達130.3萬元。2019年4月8日,李其江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19年8月13日,李其江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七萬元。

“我後悔,忘記了本色;我後悔,辜負了組織;我後悔,對不起家庭……”李其江在悔過書中道出了他“貪夢醒來悔之晚”的心境。那麼,李其江又是怎麼淪為不鑑前車的重蹈覆轍者的呢?

喪失立場,墮入“圍獵場”

“隨著職務升遷,我的思想發生了蛻變,開始疏於政治理論學習,有時甚至還把學習當成了負擔。結果就是抵禦風險能力的下降,放鬆了自我約束,喪失原則立場,違紀違法也就在所難免。”總結自己蛻變的經過,李其江認為首先是在“學習”上出了問題。

由於不注重學習,李其江在金錢誘惑下,漸漸變得心猿意馬起來,造成了思想上的快速滑坡。“在當上交通局長後,接觸到一些老闆和包工頭,看到他們賺錢容易,出手豪闊,我內心世界發生了扭曲,對他們奉上的錢物無法抗拒乃至心安理得。”李其江說。

從小額錢卡開始,到後來幾萬元,逐漸發展到了膽大妄為的地步。2013年,賈某某為了幫助安徽省華安項目管理諮詢公司霍邱縣分公司承攬S343霍陳路一級公路改造工程的招標代理業務,多次找到李其江,後來,華安公司順利承攬該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為了感謝李其江提供的幫助,賈某某到李家中送上6萬元。2014年至2015年,為能承包交通系統路橋工程,個體老闆陳某某先後5次送給李其江共計8萬元,他都欣然笑納。李其江也投桃報李,在籤批工程款、撥付進度款等方面給予陳某某格外關照。

量的積累,終於達到了質的突變。在老闆們的“圍獵”下,李其江也在樂此不疲的收錢收物中,墮入腐敗深淵。“我在收了老闆費某某10萬元錢後,按其要求,將汽車站暖通工程主要設備的技術參數提前告訴了他,讓他如願以償,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完全變成了我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此時的李其江,完全喪失了原則、立場和底線,權錢交易成了他的生財之“道”。

無視家風,縱容“枕邊風”

如果說是貪慾催化了李其江的破紀違法,那麼,無視家風建設,對妻兒的縱容,則是他在腐敗泥潭中越陷越深的又一成因。

“家屬李敬華性格外向,遇事愛幫忙,尤其是在我擔任交通局長期間,家屬的心態有了變化,覺得自己的身價提高了。”隨著李其江成為“一把手”的大權在握,一個自拔身價,以局長夫人自居,被人們稱之為“華姐”的女子,由幕後走上前臺。

2015年底,為感謝李其江在振立公司承攬周店至夏店道路瀝青供應業務上提供的幫助,工程老闆胡某通過李其江兒子送給李4萬元。2016年9月,梁某為謀求李其江在霍邱縣汽車客運總站地源熱泵及室內暖通工程項目撥款一事上提供幫助,借李敬華生病在家休養之機,送上8萬元現金……

“擔任交通局長以來,一些人為了謀取利益,在我這裡走不通,便轉到家屬那裡,以各種方法套近乎、拉關係,我家屬逐漸迷失了,分不清真假好壞,向我吹‘枕邊風’,而我不僅沒有制止,反而言聽計從,滿足了他們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工程項目等方面的要求。”懺悔中,李其江對忽視家風家教,沒管好家人,痛心疾首。“我不僅沒有約束好自己,更沒有管好這個家,是我害了全家!”

建橋修路,造福民生,本是一條光明坦途,然而,李其江利用手中的權力,借“路”斂財,路是修通了,但“人生路”卻斷了。李其江案再一次警示我們,對於為官從政者而言,家風建設是一個不容忽視的重大“關口”,在管住自己的同時,更要管好“家人”,否則,為之而付出的代價將是無法彌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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