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全面禁止房地產開發企業及中介機構收取電商費的公告

為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業健康平穩發展,保障群眾的合法權益,堅決制止商品房銷售過程中的亂象,自2020年5月1日起,我市境內全面禁止房地產開發企業及中介機構在銷售商品房時,收取或變相收取除房價款以外的團購費、排卡費、諮詢服務費、茶水費、誠意金等電商費。

特此公告。


霸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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