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人属于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如何确定?


那些人属于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如何确定?


咨询案例:

杜某的妻子很早就去世了,不久之前杜某也因病去世,留下了一笔客观的遗产,生前未留下遗属。杜某与妻子育有一子一女并收养了一子,此外杜某的大哥也健在。那么,那些人属于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如何确定?

律师解答: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顺序,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的一种继承方式。由于这种继承是在没有遗属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故又称无遗属继承,也因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只限于被继承人的亲属,所以也称为家庭继承。

我国法定继承的基本特征,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法定继承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即确定法定继承人范围,继续顺序和遗产份额的根据是继承人被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的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收养关系。第二,法定继承中法定继承人范围,法定继续顺序,继承份额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等,任何组织和公民均无权予以改变。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是法定的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被继承人死亡后,上述继承人都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顺序,是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具有强制性。《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是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很据上述法条,在两个法定继承人顺序之间,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即被继承人死后,先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人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他们不分男女老幼,均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平等权利,不得相互排斥。各继承人同时继承,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继承人有约定之外,应均等地获得遗产。

此外,《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说,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