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精心策劃的殺局(民間故事)

龍年大考還有兩個月就開始了,各書院的書生都挑燈夜讀,全力備考。然而,華山書院卻有三個書生不見了,分別是華陰縣的張慶、趙伶和興平縣的楊善。

他們三人博學多才,都有望在大考中一舉中榜。可如今,他們都神秘失蹤,生不見人,死不見屍。華陰縣縣令劉開幾次到華山書院調查,卻沒有找到一點線索。

這天上午,劉縣令正在縣衙裡翻閱案卷,張慶的哥哥張二急匆匆地闖了進來,說剛剛收到了張慶託人從老家蓬萊捎來的信,他弟弟張慶正在蓬萊靜心讀書,準備大考。因此,他特來撤銷前幾天所報的失蹤案。

從華陰縣到蓬萊有三千五百里路,而張慶失蹤至今不過是六七天,他如何竟到了蓬萊,又讓人捎回書信了呢?劉縣令決定到張二家裡探個究竟。

劉縣令來到了張二經營的布店,寒暄了一陣,就說起了張慶的書信。張二從衣櫃裡拿出了一封信,劉縣令接了過來,只見上面寫道:“兄長,我已至蓬萊,此處清靜無比,有利於安心讀書,不日即歸,望兄保重。”

沒錯,書信的筆跡正是張慶的。去年春節,劉縣令曾向全縣的書生徵集關於華山的春聯,張慶寫了十幾副來應徵,所以劉縣令認得他的字。

“既然張慶已經有消息了,那我就放心了,他才華橫溢,今年大考必能中榜。”劉縣令把信還給了張二。

第二天一大早,師爺趙安和幾個衙役抬著一具蓋著白布的屍體走進了縣衙。這消息迅速傳開了。

當晚,月隱星稀,一個黑影扛著一把鐵鍬悄悄地來到了城外的亂葬崗,在一棵歪脖子樹下挖掘起來。很快,一具屍體露了出來。黑影剛舒了一口氣,就在這時,四周卻亮起了火把,照亮了那黑影的臉,正是張二!

“張二,如果我沒猜錯,這屍體就是張慶吧?”劉縣令出現在火光裡。

張二嘆了口氣,跪了下來,說:“大人,您殺了我吧!”

劉縣令喝道:“你為何要殺害親生弟弟?從實招來!”

“我並不是故意殺他的,我本來是想幫他的呀!”張二哭道。他弟弟張慶聰明博學,考取功名應該不成問題,但同窗趙伶似乎比他更有希望。張二經營著幾家布店,家境殷實,很希望弟弟能高中,光宗耀祖。他一時糊塗,竟產生了除掉趙伶的念頭。那天深夜,張二躲在趙伶從書院回家的路上,用一把短刀從他身後刺了進去。當時,趙伶血流如注,很快斷氣了,張二趕緊把他背到亂葬崗裡埋了。

然而,從那天晚上起,一連幾天,一向準時回家的張慶竟不見了蹤影。情急之下,張二報了官。可報官後的第二天,他竟在街上看到了趙伶,不禁大吃一驚:趙伶不是已經被自己殺死了嗎,為什麼還活著?於是,他趕緊跑到亂葬崗,挖出了那具屍體。屍體的面目已經看不清了,但張二從屍體脖子上的胎記和腰間掛著的印章認出,正是自己的弟弟張慶!

後來,張二向趙伶打聽到:那天晚上,張慶要去拜見一個遊學的老秀才,可是他在寫文章的時候不小心把墨汁弄到了衣服上,只得臨時與趙伶交換了衣服,才去拜見那個老秀才。就這樣,張二把弟弟張慶當成了趙伶,痛下殺手。

“大人,我不明白,您、您怎麼會出現在這裡?”張二疑惑地問道。

劉縣令說,那封信雖然像是張慶寫的,但筆畫並不流暢,更像是照貓畫虎描出來的。此外,還有不少疑點:首先,信上並沒有張慶的印章,這不符合讀書人的習慣;再者,如果此信真的是不遠千里從蓬萊捎來的,一路顛簸,信封就不會如此平整,竟沒有一點褶皺。因此,他斷定那封信是偽造的。按照常理,張二沒有找到弟弟張慶的下落絕不會撤案,如果張慶的下落已經有了,張二為什麼還要偽造這樣一封書信呢?

劉縣令還在張二布店後的住宅裡聞到了檀香燃燒的氣味,又在牆角看到了一隻盛著紙灰的火盆。隨後,他令人到賣燒紙、檀香的店鋪裡調查。有一個老闆說,張二前天到他的店裡買了21支檀香和21卷燒紙,而張慶正好是21歲。於是,劉縣令斷定張慶已死,而張二必定是殺害張慶的兇手。張二特地去撤銷張慶的失蹤案,正是不希望官府繼續追查下去。

劉縣令心生一計,讓趙安和衙役抬著一具屍體走進了縣衙。張二心中有鬼,果然坐不住了,跑到亂葬崗察看張慶的屍體有沒有被挖走,正好中計。

劉縣令藉著火把看了一眼張慶的屍體,嘆了口氣,一招手,讓幾個衙役重新把他埋了。

張慶失蹤一案已經水落石出,但趙伶和楊善依然下落不明。起先,張二要殺趙伶,卻誤殺了張慶,既然弟弟已死,張二就沒有理由再去殺死趙伶了;而楊善的失蹤時間跟張慶是在同一天,當時張二一心謀劃去殺趙伶,不可能再分身去殺楊善。因此,劉縣令斷定這兩人的失蹤與張二無關。

夜深了,劉縣令毫無倦色,翻看著興平縣送來的關於楊善的家庭情況的卷宗,他突然想到了什麼,臉色一變,快步走出了縣衙。

第二天一大早,劉縣令提審張二。張二被押上來後,請求馬上判自己死罪。

劉縣令說:“殺人償命是理所當然,但還有幾個問題要弄清楚。那天晚上,從你殺人到埋屍這段時間裡,有沒有發生過什麼事情?”

張二仔細地想了一下,說這段時間確實發生過一件事。當時,他挖好了坑,正準備把屍體放進去,突然有一隻手拍在了肩膀上。他驚恐萬分,回過頭來,還沒看清來人的面目,就被那人嘴裡噴出的酒氣燻得打了一個趔趄。來人看到大坑旁邊的屍體,好像明白了什麼,撒腿就跑。張二要殺人滅口,就緊追不捨,情急之下,醉漢把手裡的一根棍子扔了過來。

張二閃身躲過棍子,再要追時已經不見了那人的身影。他只得趕回去草草埋了屍體,然後匆忙逃走了。

“那根棍子呢?”劉縣令又問。

張二答道:“我不知道,應該還在亂葬崗吧。”

退堂後,劉縣令來到了亂葬崗,果然在埋葬張慶不遠的地方找到了一根明顯被人用過的棍子。他撿起來仔細端詳,不禁露出了笑容,又一招手,把趙安喚到跟前耳語幾句。

趙安吃了一驚:“大人,為什麼要這樣做啊?”

劉縣令說:“到時候你就明白了,按我說的去辦吧。”趙安點點頭走了。劉縣令看了張慶的墳包一眼,嘆道:“張慶呀張慶,真可惜啊!”

下午,在趙安的帶領下,一群鬧哄哄的乞丐圍在了縣衙門口。劉縣令和幾個拿著白布口袋的衙役走了出來。衙役放下口袋,白花花的碎銀子就露了出來,乞丐們的臉上都綻出了笑容。

“只要你們幫本官一個忙,這些銀子就分給你們。”劉縣令朝乞丐們笑道,“一個叫楊善的興平縣書生不見了,他是我們華山書院的書生,現在活不見人,死不見屍。你們以乞討為生,去的地方多,見過的人也多。請你們多留心,注意這個書生的下落。這裡有此人的畫像,你們人手一張,只要答應幫忙,一人發白銀一兩。得到線索者,本官另有重賞。”話音剛落,乞丐們都搶著拿畫像,然後從衙役的手裡領取銀子。

深夜,幾個乞丐躺在荒廢的城隍廟裡呼呼大睡。突然,有兩個黑影悄悄地走了進來,架起了一個叫吳明的乞丐,捂住了他的嘴巴,連同他的棍子一起帶了出去,其他乞丐全然不覺。

第二天,劉縣令再次升堂問案。張二殺死了自己的親弟弟,罪證確鑿,而且他自己也認罪了,但劉縣令卻遲遲不肯結案。

又是一個深夜,縣衙的前院突然起火了,衙役們都趕去救火,一個黑影趁機潛進了大牢裡,打開了張二的牢門,慢慢地走到了正在熟睡的張二身邊,從身後掏出了一根繩子和一張紙,先把紙鋪在張二的旁邊,然後一下子把繩子系在了張二的脖子上。

張二被驚醒了,極力掙扎,就在這時,一支箭“嗖”的一聲射了進來,正中黑衣人的胳膊。張二趁機把黑衣人推到了一邊。接著,劉縣令和趙安走了進來。

火把將牢房照亮了。黑衣人是一個銀鬚老者,他捂著胳膊,看上去非常痛苦。

劉縣令拿起了地上的那張紙,念道:“我張二誤殺弟弟,痛不欲生,決定了此一生以贖罪,所有家產留給遠房親戚朱義。”

劉縣令冷笑道:“好毒的計策啊。”

“你、你是什麼人,為什麼要殺我?”張二怒道。

“我、我也是奉人之命。”老者沙啞著嗓子說。

不料,劉縣令哈哈一笑:“張慶啊,你就不要再演戲了吧。”

老者和張二都大吃一驚。這時候,趙安一個箭步衝上來,把老者的鬍鬚扯了下來。

“張慶,你、你沒死?”張二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張慶嘆了口氣,說自己這些天一直在華山頂峰的道庵裡讀書,聽說張二殺死了“張慶”,他猜哥哥肯定是怕他謀奪家產才下了毒手,不由得心生怨恨,想把張二殺掉。

“那具屍體上為什麼會有你的胎記,還有你的印章?”張二問。張慶辯道:“我的印章早就丟失了,我也不知道怎麼會落在那人的身上。”

劉縣令卻笑了:“張慶,你可真會演戲!你雖然也有望考取功名,卻很清楚興平縣的楊善和本縣的趙伶都勝你十倍,早就打算除掉他們。巧的是,你哥哥張二也流露出要替你除掉趙伶的想法,還將行動計劃寫在了賬本上而你假裝不知,在那天晚上故意和趙伶調換了衣服,讓張二誤以為你就是趙伶,痛下殺手,而你早就穿了鐵甲和血袋,其實並沒有受傷,只不過是假裝死亡。張二在慌張之下,把‘屍體’帶到亂葬崗裡準備埋了,而此時卻有一個醉漢出現了。張二追著去滅口,你就趁機逃出墳坑,將早就被你殺害的楊善放了進去。當然,你刮花了他的臉,把自己的印章掛在了他腰間,還事先在他的脖子上弄上了一塊假胎記。這樣,張二就會以為他殺死的是你。”

張二驚得瞪大了眼睛,不明白弟弟為什麼要這樣做。

劉縣令問張二:“這紙上所說的朱義是不是你的遠房親戚?”

張二搖了搖頭:“我的親戚裡絕無此人。”

“這就對了。”劉縣令說,張慶這樣做,就是要讓大家都以為他死了,然後他再除掉了趙伶或其他競爭對手,就不會有人懷疑到他身上。同時,也可以順理成章地令人懷疑這一切都是張二做的。等張二被正法後,“朱義”就能根據這封“遺書”取得張二的遺產,然後張慶再以另一個身份出現,從“朱義”的手上拿走這些遺產,然後赴京趕考,永不回來。這樣一來,既能增加他考取功名的機會,還能謀奪哥哥的萬貫家財,真是一舉兩得!

張慶冷笑:“這不過是你的推斷,一個大活人怎麼能說想變成另一個人就變成另一個人?再說,赴京趕考都要有戶籍所屬縣衙的證明卷宗才行。按你所說,就算我想變成另一個人,沒有戶籍,又如何能實現呢?”

“你可以到別的縣請求加入戶籍啊!”劉縣令淡然一笑,“每個縣衙都把戶籍一事管得極嚴,可如今卻有一個地方是例外,那就是臨河縣。此縣位於渭河之濱,因為八月渭河發大水,一縣百姓慘遭塗炭。所剩人口不足一半,縣衙的戶籍檔案亦全部流失。此時,如果有人說自己原本是臨河縣人,在無法考究的情況下,縣衙就會給你入戶。不僅如此,你就算直接說自己是外鄉人,想遷入臨河縣,也是允許的。大水過後,需要恢復一縣的人氣啊。”

說著,劉縣令從袍袖裡拿出了一張紙,說:“這是我剛從臨河縣拿回來的記錄。半個月前有一個名叫張清的人請求入籍,我讓臨河縣縣令看過你的畫像,他說那個張清就是你。”

“就……就算這一切都是真的,你也不能證明是我殺了楊善和趙伶啊。”張慶繼續狡辯。

劉縣令一招手,幾個衙役就將乞丐吳明推了進來。吳明手裡拿著一根棍子,腰上繫著一隻酒葫蘆。一看此人,張慶的臉色頓時變了。

劉縣令指著張慶問:“吳明,那天晚上是不是此人讓你出現在亂葬崗的?”

吳明醉醺醺地看了張慶一眼,說:“沒、沒錯,那天晚上正是他讓我引開那個埋屍人的,然後他把另一具屍體放進去,事後他給了我十兩銀子。”

“張慶,你還有何話說?”劉縣令呵斥道。

張慶如同一隻鬥敗的公雞,垂下了腦袋,說:“我不明白,大人是怎麼找到他的?”

劉縣令說:“當時吳明扔掉的那根棍子的頭部和中間已經磨得溜光,而底部卻沒有多少磨損的痕跡,說明這棍子不是用來走路的。什麼人會把棍子用成這樣呢?只有乞丐。乞丐都拿著一根打狗棍,不用時就夾在腋下,很少用來拄在地上走路,這樣,棍子就會出現那種情況。”

在斷定那晚突然出現的醉漢是乞丐後,劉縣令巧設一計,把全縣的乞丐都叫到了縣衙門口,仔細觀察他們手裡的棍子,果然看到一個叫吳明的乞丐手裡的棍子是新折的樹枝,說明他的棍子剛剛丟了,而且,他的腰上還掛著一隻酒葫蘆,應該是好酒之人。於是,劉縣令懷疑他就是看到張二埋屍的醉漢。為了不打草驚蛇,劉縣令讓趙安和一名衙役在深夜把吳明綁到了縣衙,審訊一番後,吳明就交代了張慶買通自己的事。

劉縣令知道了真相,又故布迷局,並不結案。張慶等不及了,他知道只要張二一死,各種線索一斷,縣衙就只好草草結案,不再追查。於是,他在縣衙裡放了一把火,引開牢外的衙役,然後闖進牢裡對自己的大哥下毒手,還準備好了遺書,讓人以為張二是自殺的。

張慶長嘆一聲:“想不到我精心策劃的殺局,竟被你識破了。你、你是怎麼知道那具屍體不是我的?”

劉縣令說:“興平縣送來的案卷說得很清楚,楊善家境貧寒,與老父親靠磨香油為生,一個人經常推磨,手應該很粗糙。那天晚上,我在亂葬崗上仔細察看過那具屍體,見手粗糙不堪,指甲縫裡還有芝麻碎屑,所以斷定那具屍體應該是楊善,而不是你張慶;至於屍體脖子上的青色‘胎記’,顯然是人為做上去的。我這才開始懷疑那個醉漢並不是偶然出現的,而應該是有預謀的。於是,我設法找到此人,並從他嘴裡打探到你佈置的這一殺局!”

張慶再也說不出話來,撲通一聲跪在了哥哥張二的面前。

幾天後,張慶以殺人罪被斬首。按張家祖宗定下來的規矩,凡殺人放火者,死後不得葬入祖墳。於是,張二就把張慶葬在了亂葬崗上,與他當初埋張慶的地方僅有一墳之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