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血溅鸳鸯楼放在现在会判多少年?为什么?

曹操65232


放在现在是重罪了,因为从电视可以看出,他杀了不少人啊,估计会判死刑立即执行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为他这是以暴制暴了,现在我们是法制社会,不提倡这种方法,只要是涉及到犯法的,必须有警方处理,我们自己是无权去报复别人的,所以大家不管遇到什么事,千万不要冲动,冲动是魔鬼,有些小事是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得饶人处且饶人,做个文明守法的好公民。





风儿轻轻qq


必须判死刑立即执行,驳回一切上诉。

武松手上好几十条人命,这都够他死好几十回了。还有商量的余地吗?并且杀人后还留下关键性的铁证,留下字据写上杀人者武松。这是在明目张胆挑战法律,一定要严惩,死刑立即执行一点商量都没有,武松必须死。

要说判刑早就该判了,再景阳冈打死老虎的时候就应该判,打老虎可以判个死缓。

景阳冈上武松喝了几碗酒,稀里糊涂的就把保护动物老虎给打死了,也就是在他那个时代吧!人们都没有保护动物的意识,武松不但能得到赏金,还破例被认命都头。这要是在当今社会,就杀死老虎这一条就够判个死缓了吧!我不懂法律可我知道杀了老虎这事有多严重。武松的作为可以受到当时百姓的爱戴,可以收到官府的封赏,那是在他那个年代。放到现代就是死,别说以后又杀了那么多人了。

杀西门庆潘金莲就,算是自己站在正义一方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当了都头见到了哥哥,在外人看来可能是一件好事,久别重逢再续亲情。武松可能认为自己可以安定的生活了,可没想到的是好景不长。嫂子通奸西门庆,毒死武大郎。武松通过简单调查就发现了潘金莲和西门庆在暗中使的猫腻,也知道哥哥是怎么死的了。他下定决心报仇 ,这就涉及到了杀人。他自己身为官府中人,不考虑用法律的武器来惩罚有罪之人,而是用杀人的手段来解决。其实武松也都考虑到了当时的官府没有能力为他申冤昭雪的,所以只有付诸武力,以暴制暴。这一回杀了西门庆潘金莲等等,这又是一次死刑立即执行。不会给上诉的机会。

鸳鸯楼上杀了那么多人,甚至包括自己的未婚妻,死一百次都不够。

鸳鸯楼上死了那么多人,都是武松一手造成的。就为了给人出口气吗?他就不怕官府抓了他杀了他吗?这时的武松已经不怕了,自己已经杀过很多人了,不在乎多这几个。死则死矣,真是无所谓了,哪怕是成为朝廷的通缉犯,哪怕是人人喊打,只要自己胸中恶气释放了就行了。

这种行为在今天必须是死刑立即执行,别说杀了这么多人,哪怕携带管制刀具就故意杀了一个人,也会被判死刑。这种严重要乱社会治安,造成如此恶劣的影响,完全目无法纪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必须死!!!


雨夜构想


答:假如武松活在现代,在鸳鸯楼这样杀人,真的是罪无可赦的。

我们先来看看我们现行的刑罚中的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之前提。

2.客观要件

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

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

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主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

  主观要件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那么故意杀人罪的罪责有多少呢?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好了。我们可以来看看武松到底判多少年。

1.武松杀嫂子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莽夫所为。从武松出场的人物形象来看,他是一个都头。在宋代怎么也是一个军官。大约能管到100人左右 差不多就是一个百夫长吧。他带着几个土兵把王婆潘金莲带到自己家里,进行了刑讯逼供,并且割了潘金莲的脸。这一点根据我国刑法247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2.当武松杀了潘金莲的时候就成了故意杀人罪。

3.武松去杀西门庆的时候也是故意杀人罪。但是由于他不是连续杀人,而是分开来的杀人行为,所以算两个故意杀人罪。

所以应该判处武松两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好了,武松看来是活不了。你们觉得呢?


南阁水哥


武松血溅鸳鸯楼放在现在就是死罪,毕竟那是好十几条人命啊!

武松在水浒传梁山好汉中创下了个人杀人最多的记录,仅鸳鸯楼血案,武松一共就杀死了男女共计一十五人。可是说武松杀人确实杀过头了,没办法,这都是被逼的,武松在飞云浦拼死一搏捡来条命回来,情急之下报仇心切的武松返回鸳鸯楼,图的就是一个痛快,要么鱼死网破,要么杀身成仁。

可以说武松既然选择了杀回去,就没打算活着回来,是蒋门神、张督监和张团练三人把武松逼上了绝路。所以说武松才决定报仇雪恨,这三人确实该杀,可以说死有余辜。可是另外十二条无辜的生命,死的确实有点不值。按道理讲,武松确实有滥杀无辜的行为,一人杀死十几条人命,这要是换做现在那就是死罪啊!

就算在宋朝那时候,武松杀了这么多人,要是被官府抓到,那同样也是死罪,只不过武松落草为寇朝廷抓不到他而已。

武松的一生注定就是打打杀杀,从景阳冈打虎以来,就一直生活在恩怨情仇之中。武松是个有仇必报的人,可惜时代不同,命运也不一样,像武松这样的人,如果生活在现代,也许武松不会这么鲁莽,也不会一个人选择去复仇,因为现在是法制社会,武松就算在怎么性格急躁,也不可能与法律对着干。

毕竟武松在武大郎被毒死之后,他的第一选择是报了官,官府不管他才自己解决,最后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这对奸夫淫妇,替武大郎报了仇。所以说武松当初还是很理性的,这样的人放在现在,武松也会第一时间选择去报案,所以只要警察一插手此事,后来就不会发生血溅鸳鸯楼的惨案。

武松本来就是一个都头,斗杀西门庆、血溅鸳鸯楼属于知法犯法,所以别说你杀了那么多人,就是杀了一个人,按照现在的法律法规,武松也会被判定死刑。血溅鸳鸯楼在现在看,武松犯的就是故意杀人罪,无论蒋门神、张督监等人作恶多端、欺行霸市也好,也轮不到你武松自己下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对吧,所以武松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就是一个死。


任驰赢天下


《水浒传》中,武松血溅鸳鸯楼,一连杀害十五人性命,要是放在现在,法院一定判决为:“故意杀人,手段残忍,情节特别严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样判决,肯定有很多人为武二哥鸣不平。大伙会说,武松是为了报仇雪恨,而且是手刃贪官恶霸,为民除害啊。但是法律不讲人情,我们一边来看案情一边分析——

案情一:

话说武松在快活林帮施恩看场子,一天,孟州城的张都监,派人带了贴子请武松往州里走一趟。张都监是牢城管营与差拨的上司,武松只好跟着去到州城。拜见已毕,张都监对武松爱敬有加,并许将来把丫环玉兰配给武松。武松受此殊遇,誓愿报效张都监。

中秋节晚上,武松正在月下舞棒,听得墙外有人喊捉贼。武松心想张都监如此待我,他家里有贼我一定要帮他打捉。于是提了棒就往前厅奔去,谁知倒被都监家奴给拿下。都监及时出现,在武松房里搜出了平时都监的亲戚送给武松的一些金银细软,于是把武松绑赴官府,发配恩州牢城。途经飞云浦,两个公人正想和对面来的蒋门神的两徒弟联手杀害武松,倒被武松一刀一个解决。

分析:

在飞云浦,武松杀死两名公差和蓄意谋害武松的蒋门神徒弟二人,从法律上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武松不必承担刑事责任。

案情二:

武松在飞云浦问出指使杀人是蒋门神和张都监的奸计,蒋门神仗着姐夫张都监的势力又夺回了快活林,所以一定要杀武松解恨。武松怒从心上起,心道:不杀得张都监,如何出得这口恶气!回到张都监家里,男女老少一个不留,直杀到后花园鸳鸯楼,将张都监和另一个狗官也杀死,蘸血在墙上写道:杀人者,打虎武松也!事后连夜逃出城外。

分析:

  • 1、武松从发配的路途中,赶回张都监家里,身上携带凶器,蓄意杀害张都监等十五口人,犯有故意杀人罪,情节特别严重;

  • 2、事后留下字据,供认不讳;

  • 3、杀人以后没有悔改心理,出逃躲避官兵追捕;

  • 4、从案发到被捕过程,自始至终没有自首情节;

  • 5、伴随杀人还同时实施了抢劫财物的犯罪行为(把桌子上的几件金银器皿踏扁了,揣在怀里),同案一并处理;

  • 6、武松原为戴罪之身,尚在服刑期间,又犯故意杀人罪,罪上加罪。

以上案情,事实清楚,可认定作案人(武松)为了发泄内心的积怨而故意实施杀人,手段残忍,情节特别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判处武松死刑,立即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样判决,武二哥是不是很冤呢?各位读者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麓风轩


从飞云浦到鸳鸯楼,武松至少杀了18个人,两个公人、蒋门神的两个徒弟、后槽、两个丫环、蒋门神、张团练、张都监、两个亲随人、张都监的妻子及两个孩子、武松的未婚妻玉兰。


这些人中除了蒋门神、张团练和张都监三个元凶和两个公人与蒋门神的两个徒弟四个主要帮凶是该杀的外,其他都可以说是撞到了武松的枪口上的无辜者。

可是最后武松又主动“寻着两三个妇女,也都搠死了在地下”,加起来武松至少杀害了18条人命,其中11人是完全无辜的。

放到现在,武松杀的18个人当中有7个人武松是属于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但另外11个无辜人被杀,武松可以说是罪不可赦,按照现在的法律,武松绝对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当然考虑到武松是被张都监等人陷害而反抗杀人,武松不会被枪毙,而是注射死刑。


仁者厚德载物


过去大户人家的下人,很多都是没有人身自由的家奴。就是主人买过来的会说话的牲口。包括陷害武松的干女儿。他们不是都监家的员工、职员。

古代社会遵从三从四德。奴仆要对主人忠诚。红楼梦里大观园的丫鬟,生是贾家的人,死是贾家的鬼。

如果武松只杀张都监,他家的奴仆都有义务反抗、追杀武松。

这也是为什么古代抄家灭门都包括仆人的原因。连皇帝都不放过下等奴仆,武松不放过一人有什么不对吗?

也许现在观念是无辜的人,但是在古代并不是无辜之人。


一叶枫流


武松血溅鸳鸯楼,前前后后共计杀了15个人。

第一个是个养马的,与武松无冤无仇,属于故意杀人。理由是,知道要害自己,却不告诉自己,冷漠;

第二个和第三个是厨房丫鬟,与武松无冤无仇,属于故意杀人,理由是,知道要害自己,却不告诉自己,冷漠;

第四、五、六个是张都监、张团练和蒋门神。属于激情杀人,防卫过当,理由是这三个人要害武松;

第七、八个四府内亲随,属于故意杀人,理由是这两人中秋夜捉拿武松;

第九个是张督监夫人,与武松无冤无仇,属于故意杀人,理由是,知道丈夫要害自己,却不告诉自己,冷漠;

第十个、十一个是张督监孩子,属于故意杀人,理由是送他们与家人团聚,家破父子皆亡;

后边几个是长舌妇,属于故意杀人,理由喜欢议论别人;、

综上所述,得知:不要害人、不要议论别人、闲事该管还得管,否则可能没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武松,不用说,其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故而,死刑是跑不了的。


鹰酱与兔子


会判死刑。

必经死的人太多,杀了十八个人,而且还写上“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李治亚文史博客


放到现在,西门庆是励志的正能量男人,武松是扰乱社会治安的寻衅滋事分子。唯一不变的,还是人人喊打的潘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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