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报复、泄私愤……白城这个人故意放火烧防疫用车

为报复、泄私愤……白城这个人故意放火烧防疫用车

近日,吉林白城,洮北法院依法审理一起疫情防控期间,因不满物业,泄愤烧车的放火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2月21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孙某出于报复泄愤心理,佩戴头灯,使用其家中储存酒精为助燃物,用打火机将一物业办公场所二楼办公室点燃,现场两台打印机被烧毁;2020年2月22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孙某再次使用酒精将物业防疫卡点处用于防疫工作的面包车点燃。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孙某为报复、泄私愤,两次故意放火焚烧财物,危及周围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后果。

为报复、泄私愤……白城这个人故意放火烧防疫用车

庭审过程中,法官用娴熟的庭审技巧,规范的法言法语,驾驭整个庭审活动,主持进行法庭调查、充分听取公诉人量刑意见、被告人意见。案件将择期宣判。

法官提示:放火是严重影响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在生活中因琐事产生纠纷,要选择正确的方式解决,切不可一时冲动做出过激行为,否则将会因危及公共安全而面临牢狱之灾,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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