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魯迅(散文)


先生魯迅(散文)

先生魯迅



(散文)



不用說,一千個讀者眼中,有一千個魯迅。而我想說的是,不同時期的讀者眼中,也有不同的魯迅——哪怕這讀者是同一個人。

於我,就是這樣的。在學生時代的我眼中,魯迅就是報紙、雜誌和廣播中的魯迅,就是老師口中的魯迅,就是“教科書式”的“經典”魯迅,就是蓋棺論定的“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魯迅。

不錯,這些他都是,他都當之無愧。但隨著閱讀、瞭解、思考的深入,在成年後的我眼中,魯迅漸漸由一個概念化、標籤化的人物,變成了一個世俗化、生活化的人物,成為了一個更加活靈活現、有血有肉、豐富多彩的人物。我相信,這樣的魯迅,可能才是更接近本真和原貌的魯迅。

沒有違心的抬高和吹捧,沒有刻意的貶低和抹黑。我願意用我發自內心的語言,來描述我所認知的魯迅:

一、語言大師魯迅。幹啥事都需要天賦,搞寫作尤其如此。魯迅的語言天賦、文字功夫,哪怕是同行,也不能不由衷地欽佩。要感受魯迅文學語言的魅力,寫小說的,去讀讀《阿Q正傳》就知道了;寫散文的,去讀讀《朝花夕拾》就知道了;寫詩歌的,去讀讀《自嘲》、《自題小像》就知道了。特別是在散文《秋夜》中,魯迅對語言的駕輕就熟、信手拈來、獨出心裁、別具一格,是一般文人所不能為、不敢為的:“在我的後園,可以看見牆外有兩株樹,一株是棗樹,還有一株也是棗樹。”如果按常理,或以雞蛋裡挑骨頭的態度去“紋到底”,那這“兩株樹”不都是“廢樹”嗎?這樣描寫不是“脫了褲子放屁”嗎?可他就這麼寫了,還讓你讀了之後覺得是“好大一棵樹”。原本是學開礦、學醫的魯迅,在語言表達上的功力,真的是天賦異稟,要讓若干學漢語言文學的碩士、博士汗顏了。

二、懟人奇才魯迅。魯迅一生“橫眉冷對”,懟人無數。其中,有名人大腕,也有無名小卒。前者,如梁實秋,曾翻譯《莎士比亞全集》的著名學者,因雙方在文學的階級性上有分歧,魯迅便懟其為“喪家的資本家的乏走狗”。再就是楊蔭榆,楊絳的姑母,這是中國第一位女大學校長。有人說魯迅懟楊蔭榆,是楊蔭榆作為女大校長,為保護女弟子的利益,極力反對師生戀,反對男老師找女學生,而這恰好戳到了魯迅的軟肋。楊女士該不該懟,原因很複雜,歷史自有公論。但楊女士是一個很有民族氣節的人,這是不爭的事實。她對日軍的暴行十分不滿,曾多次到日本領事館抗議,後被日軍槍殺於蘇州河,連命都丟了,已經很說明問題。另一個被懟的大咖就是胡適了,這倆人關係本來十分融洽,堪稱好哥們兒,而且都是新文化運動的代表人物,後來由於三觀不合,魯迅主張文學革命,胡適主張文學改良,終於分道揚鑣。魯迅曾多次痛罵胡適,但胡適卻從不還口,這也算是奇事一樁了。至於遠看像什麼、近看像什麼的那場嘴仗,人盡皆知,在此不說也罷。此外,魯迅所懟的小人物,就是“哀其不幸、怒氣不爭”的阿Q們,他們骨子裡的劣根性,誰又說不該懟呢?

三、理財行家魯迅。魯迅是很善於賺錢理財的,除了供職教育部做公務員外,還到處兼課賺取外快。此外,魯迅還有大筆的稿費收入。從42歲開始,魯迅的業餘收入就開始超過本職工作收入。有了這個底氣,魯迅終於在45歲時辭掉了公務員職務,離開北京赴廈門專任教職,更於46歲時辭掉“公職”,離開“體制”,成為一名專靠賣文為生的自由作家。當時一個黃包車司機一月的收入只有8個大洋,而魯迅光是講課收入即可達到500大洋。魯迅在北京和上海優質地段都購置有大宗房產,而且全部都是一次性支付,今天的絕大多數作家,都望塵莫及。如果根據史料記載的魯迅有關收入情況進行比較計算,那麼魯迅從30歲而立之年開始直到55歲去世,在長達25年的時間裡,他平均每年賺取的收入,都相當於現在的百萬年薪。這樣看來,不管怎麼說,魯迅在那個時代,都算是一個富人,在作家富豪榜上,更是名列前茅。

四、婚戀導師魯迅。在民國文人中,胡適和魯迅很值得比較。論學歷,胡適擁有35個博士頭銜;論職位,胡適曾任北大校長和駐美大使。而魯迅,正經學歷就是南京礦路學堂畢業的一個職高生,在日本的留學是半途而廢的,沒有得到一紙文憑;而做官,幹了14年公務員最終只做到教育部僉事,一個小小的處級幹部。顯然,這兩者胡適都遠高於魯迅,甩魯迅幾條街。但在婚姻觀念上,魯迅就比胡適前衛多了。學霸、學者、高官胡適,一生卻只與僅上過幾年私塾的鄉村小腳女人江冬秀廝守,並且甘得“妻管嚴”,還樂呵呵地總結了做“葩耳朵”的“三從四得”:“太太出門要跟從,太太命令要服從,太太說錯了要盲從;太太化妝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記得,太太打罵要忍得,太太花錢要捨得。”二人一輩子不離不棄,乃民國奇聞。而魯迅則敢一邊放著“母親給的禮物”朱安,一邊和女弟子許廣平同居,並且一輩子前“不離”後“不娶”,即便放到今天,也是單身狗們應該討教的老師傅。

五、處世高手魯迅。魯迅的一生是活得有滋有味的,絕不像人們想象的那樣高冷無趣,更不是孤家寡人一個。這得益於他高妙的處世方法,哪怕到了今天,也是很多人學不來甚至理解不了的。他的處世經驗,集中反映在一篇題目就叫《死》的文章中,核心內容就是他的七點遺言:“一、不得因為喪事,收受任何人一文錢。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二、趕快收殮,埋掉,拉倒。三、不要做任何關於紀念的事情;四、忘記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塗蟲;五、孩子長大,倘無才能,可尋點小事情過活,萬不可去做空頭文學家或美術家;六、別人應許給你的事物,不可當真;七、損著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復,主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接近。”這短短的七句話,如果細細品味,其實包含著很大的信息量,光是最後一句“主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接近”,就足夠後來人揣摩半天了,其“戰鬥”的精神,是至死不休的。

誠然,魯迅在我心中並非完人,瑕不掩瑜這樣的陳辭濫調,根本不能概括他的真實形象。如:縱觀他的一生,他是完整經歷了包括“9.18”事變、偽“滿洲國”建國在內的日侵事件的,而他去世的1936年,也已是中日全面開戰的前夜,但我們幾乎沒見他罵過幾回日本人。這對一個以罵聞名天下的中國人來說,別說衝鋒陷陣、救國救民,就連自己最擅長的打嘴仗都難見蹤影,這未免也太過安靜了些。又如:他覺得該罵的,都罵了,可對當時的最高統治者,可是噤若寒蟬、隻字不提的。這絕不是說誰該罵誰不該罵,但至少從這些選擇性的罵戰中,我們可以從另一個側面,看出他“憤怒中的睿智”。綜觀魯迅所懟所罵的對象,除了與文人圈相關的那些舞文弄墨者,多半都是像阿Q這類的草根、下人,是落後、低賤的普羅大眾。而他們的劣根性到底來自哪裡,是如何煉成的,是什麼環境、文化、制度造就了他們的劣根性,魯迅卻少有根究。不用認真讀完《魯迅全集》,即便只讀過他的一部《吶喊》或者《彷徨》,也不難發現,從某種角度去觀察,迅哥兒或許可以叫做眼光朝上、筆鋒向下的“鬥牛士”,而他所斗的牛,甚至跟我們所說的“孺子牛”還有幾分相似。相比而言,沈從文這個埋頭著書、不吭不氣的書生,可能看得還比較透徹,只是他懶得大呼小叫罷了。我想,這或許是他比別人更懂得“恐嚇和謾罵絕不是戰鬥”吧。

不管怎樣,魯迅手執匕首與投槍的戰鬥精神,對於我們這個歷來主張兼愛、非攻的非戰鬥民族來說,是有積極意義的。以懟人聞名的魯迅,死後卻倍受哀榮,那麼多曾經的對手,都表示欽敬,那麼多大咖,都親自來抬棺送行,使其喪禮形如國葬,若非是個了不得的奇人,是斷不至於在死後還鬧出這麼大動靜的。總之,儘管有那麼多的“如此這般”,我還是要頂禮先生,致敬魯迅!……

先生魯迅(散文)

作者簡介:代伐鍾,作家、音樂家、朗讀者。中國音樂文學學會會員、四川省作家協會會員、四川省音樂家協會會員、國家普通話水平一級、曾獲全省演講比賽一等獎。先後創作文藝作品二千餘件、誦讀錄製文藝作品二千餘件,出版個人作品集多部,獲獎數百次,百餘首歌曲被錄製成音像製品公開發行。應邀在央視音樂頻道做過訪談嘉賓,音樂作品曾參加央視春晚演出和中央慰問團赴藏區演出,以及在奧地利維也納金色大廳和澳大利亞悉尼歌劇院演出。

先生魯迅(散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