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1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苏证调查字 2020015 号),因公司涉 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并严格按 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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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2 05:16:22 北京商報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1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苏证调查字 2020015 号),因公司涉 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并严格按 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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