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科普」標準的分類詳解來了,專門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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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工信部印發了《關於引導企業創新管理提質增效的指導意見 》,其中主要路徑包括:加強成本管理和控制;強化資源能源集約管理;重視資源優化配置與管理。其中,提到了“積極利用標準化服務、產業計量測試等技術服務平臺......持續提升產品質量和競爭力。”趕在提質增效大熱的節點上,很多人開始接觸標準化相關的工作,也避免不了和各種各樣類別的標準打交道。初入此道的各位老師們可能對於標準的繁雜分類有一定的困惑,小編今天給各位老師普及一下~ 如有疏漏,歡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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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標準分類按照標準化對象,通常把標準分為技術標準管理標準工作標準三大類。

技術標準是對對標準化領域中需要協調統一的技術事項所制定的標準。包括基礎標準、產品標準、工藝標準、檢測試驗方法標準,及安全、衛生、環保標準等。

管理標準是對標準化領域中需要協調統一的管理事項所制定的標準。

工作標準是工作的責任、權利、範圍、質量要求、程序、效果、檢查方法、考核辦法所制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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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是對所有的標準進行統籌後的分類,我們通常所說的國家標準應歸為到“標準的分級”中。按照標準的適用範圍,以地域的劃分方法劃分我國的標準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四個級別。

國家標準是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國家質量技術監督總局與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指定。國家標準在全國範圍內適用,其他各級別標準不得與國家標準相牴觸。

行業標準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如化工行業標準(代號為HG)、石油化工行業標準(代號為SH)由國家石油和化學工業局制定,建材行業標準(代號為JC)由國家建築材料工業局制定。行業標準在全國某個行業範圍內適用。

地方標準是指在某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需要統一的標準。《標準化法》規定;“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統一的工業產品的安全衛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標準。地方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行政部門備案。在公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之後,該項地方標準即行廢止。”

企業標準是指在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產品,適用於企業的標準。企業標準應報當地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企業標準在該企業內部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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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國家標準(GB)來說,它的書寫方式不同其所代表的含義也不盡相同:

GB:是指強制性的國家標準

GB/T:是指推薦性的國家標準

GB/Z:是指國家標準指導性技術文件

GJB:是為國家軍用標準的標準代號

其他

部標準(已不再使用)

“部標準”這個概念在標準化領域內是存在的。部標準是由主管部門批准發佈,在該部門範圍內統一的標準。在我國,部標準這種形式早於國家標準,曾對我國經濟建設的發展起過重大作用。由於部標準的制訂往往只是從本部門的角度考慮問題,不利於標準的協調統一,以致影響全國標準的協調和使用。因此,我國已決定,從1983年起不再製訂新的部標準,並逐步將一部分對全國技術經濟發展有重大意義,需要在全國範圍內統一的部標準,修訂為國家標準,其餘的部標準則改訂為專業標準。

專業標準(部標準的改訂標準)

專業標準主要是指不宜訂為國家標準而又必須在某個專業範圍內全國統一的標準,而且,同一標準化對象同一內容,除出口需要外,只訂一個標準,不得重複。在全國範圍內的某一專業領域內實施通用的統一標準 (專業標準),排除了過去那種由各部門對同一對象分別制訂不同標準的混亂現象,適應於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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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現行的標準架構中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又分別有強制性推薦性兩大類。涉及到國家安全、衛生、健康、環保、反欺詐的可以制定強制性標準,此外只能申請推薦性標準。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從效力上是遞減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標準化法實施條例》規定了各級標準的制定單位和程序。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檢疫總局屬下的國家標準化委員會是國家標準唯一合法的官方制定單位。根據《國家標準制定程序的階段劃分及代碼》(GB/T16733—1997),我國國家標準制定程序階段劃分為幾個階段,即預階段、立項階段、起草階段、徵求意見階段、審查階段、出版階段、複審階段、廢止階段。

目前行業標準的制定工作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國家發展改革委委託有關行業協會(聯合會)、行業標準計劃單列單位對行業標準制定過程的起草、技術審查、編號、報批、備案、出版等工作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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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施各類生產活動中,根據標準文件進行相對應的生產活動是有必要的,由此可以有效地提升企業的產品質量和競爭力,讓企業在提質增效的路上穩步前行。與此同時,在我們根據相關標準進行生產活動的時候,確認標準的有效性狀態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使用作廢或者被代替標準進行生產活動,不僅僅會使生產出的產品較為落後,同時也不符合精益生產和提質增效的本質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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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融融為您準備了最新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部標準、專業標準作廢代替對照目錄2019》。這本《目錄》目前國內最全、最新的國家標準、專業標準、行業標準、部標準作廢代替對照目錄,具有數據量大、涉及面廣、信息準確、時效性強等特點,是標準化管理部門、技術監督部門、標準化研究機構、企事業單位,特別是工業企業的重要標準資料。讓企事業單位和有關人員及時瞭解、掌握和查詢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部標準和專業標準作廢代替信息,推動標準的貫徹實施,也更好的可以實施生產活動。

本《目錄》正文包括四部分:即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部標準、專業標準、國家計量技術法規作廢代替對照目錄。每一部分按標準代號歸類,按標準順序號從小到大排列,標準作廢或修訂信息通過首次、歷次代替和現行標準三項內容反映標準的變化情況,可以為您提供正確的引導和參考。

說明:若在“作廢或修訂標準”欄中未找到所需檢索的標準號,則表示該標準尚未作廢或修訂,可繼續使用。“現行標準”欄裡“—”符號,表示該標準作廢且無新標準代替。在部分標中“()”裡的年代號,表示該標準的確認年代。對清理整頓中僅是標準號的改變而技術內容未經修訂的行業標準,本目錄中註明“調整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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