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66歲老人自首痛哭,曾為500元拐賣13歲少女賣人為妻


"當年丈夫犯案時,兩個孩子還在上小學,因為丈夫的事情,兩個孩子早早就輟學了,自己在村裡也常年抬不起頭來。"張某的妻子說。


5月5日,在逃亡了29年後,涉嫌拐賣兒童的張某回到四川南充老家,投案自首。此時,張某已是一名身體半邊癱瘓,並且患有高血壓、前列腺、胃病的66歲老人。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關於張某的刑事判決書,張某因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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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29年,多種疾病纏身

張某說:"這些年自己心裡一直很內疚,走錯了一步路……"

2018年夏天,張某的家人得到消息,張某因病重在雲南昆明一家醫院住院,隨後前往昆明將其接回。消失29年的張某重回家人的視線,此時的他已被高血壓、胃病、前列腺等多種疾病纏身,還因突發腦溢血導致身體半邊癱瘓,行走、說話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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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20多年裡,張某自稱在雲南當地或打零工,或挑著擔子走街串巷賣水果,"能進到貨就賣,進不到貨就不賣,生活也不好,整出了胃病和高血壓。"

張某的妻子透露說,當年丈夫犯案時,兩個孩子還在上小學,因為丈夫的事情,兩個孩子經常被人罵,上完小學後只能輟學,自己在村裡也常年抬不起頭來。"埋怨(丈夫)?但埋怨又有什麼用呢?20多年都沒有聯繫。"


以打工為由,夥同他人拐賣13歲少女

刑事判決書內容顯示,經法院審理查明,1989年10月18日,被告人張某夥同張某義、韓某,以到外地務工為幌子,將原南充縣世陽鄉(現南充市嘉陵區世陽鎮)弋某某拐騙至內蒙古,以6300元賣與王某為妻。但因無遷移證明,王某父親實際只付了1500元,張某分得500元人民幣。其後王某與弋某某同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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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南充市嘉陵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民警袁啟超瞭解到,當年,弋某某的學習成績不太好,張某義和妻子韓某找到弋某某,以帶她出去打工為由將其帶走,之後找到剛從內蒙古打工返回老家的張某,決定一起將弋某某帶到內蒙古,賣給王某為妻。

張某表示,他當年在內蒙古打工,一個月收入四五十元。1989年10月,因打工的地方天氣變冷,自己便回到老家,同村的張某義夫妻找到他,說帶弋某某去內蒙。

事後,張某義和妻子韓某被警方成功抓獲,張某潛逃。1989年12月27日,消失兩個多月的弋某某被成功解救回家。1990年8月6日,當地檢察院對張某決定批准逮捕。但之後20多年,警方一直沒有關於張某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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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表示這些年對於家裡的事一概不知,不敢跟家裡聯繫,很想回家,但是害怕。對於拐賣兒童他回應到:"在電視上看到過,這些年心裡一直也很內疚,走錯了一步路,對後人讀書這些影響也不好,當年只想到逃一天算一天,犯了罪,也不敢回去,有膽怯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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