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行贿127万,"反咬"以向纪委举报为由举报勒索了1870万!


商人行贿127万,

2019年12月1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邓伟朝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披露了上述案情。判决书介绍,2008至2014年间,邓伟朝多次向时任四川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川师大”)校长、党委书记周介铭行贿,共计127万元。2017年,生意失败且身背债务的邓伟朝开始“反咬”,以向纪检部门举报为由,短短7个月向周介铭索款1700余万元。不过,随着周介铭被查,邓伟朝也未能逃脱法律严惩。邓伟朝因犯行贿罪、敲诈勒索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行贿10余万,帮县长儿子运作上本科邓伟朝,男,1975年7月出生,汉族,研究生文化,曾任易家方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户籍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其行贿对象周介铭,1956年5月出生,四川广汉人,大学文化,早年曾在兰州商学院、西北民族学院及川师大任教;2003年5月起担任川师大党委副书记、校长,2014年3月任川师大党委书记,2016年12月任学校正厅级干部。邓伟朝与周介铭的交集发生于2007年左右。彼时,任川师大校长的周介铭经人介绍认识邓伟朝。后双方存在利益交往,产生不正当“金钱关系”,邓伟朝多次向周介铭行贿,总计127万元。据澎湃新闻梳理,法院一审查明的行贿事实共有4项,其中2项涉及为他人子女读书、升学提供帮助。

判决书披露,2008年6月,时任陕西省略阳县县长唐勇,因儿子当年高考成绩不理想,便与邓伟朝商议,希望将其子弄进川师大。
邓伟朝找到周介铭,在周的示意下,唐勇儿子准备先在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读书,后进入川师大对口的“专升本”院校。
2008年9月,邓伟朝等人宴请周介铭,并在席间将准备好的10万元现金悄悄送给对方。
2009年2月,在周介铭帮助下,唐勇的儿子从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转入四川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就读,2011年5月进入川师大本科。同年8月,邓伟朝以答谢为由,又送周介铭2万元现金。
2012年底,为让唐勇儿子报考研究生时继续获得帮助,邓伟朝再次送给周介铭5万元现金。

同样涉及子女升学,邓伟朝还“帮助”过一位银行行长。判决书显示,2014年6月,时任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汉中市天台路支行行长陈某,希望通过邓伟朝与周介铭的关系,让高考成绩不理想的女儿读川师大本科。于是,陈某和邓伟朝各拿10万元,将装有20万元现金的两个茶叶盒子放在周介铭车上。周介铭建议,让陈某女儿填报成都文理学院,毕业后从“三本”报考川师大研究生。邓伟朝另外2项行贿事实与自己的生意有关。

以举报相威胁,7个月索要千余万周介铭100多万元的受贿款,不久后成为邓伟朝手上的“把柄”。2015年左右,邓伟朝生意出现危机,欠下巨额外债。他想到自己曾向周介铭行贿,产生向其要钱的想法。遭到拒绝后,邓伟朝以举报受贿相威胁,对其实施敲诈勒索。2017年3月至9月,邓伟朝敲诈周介铭共计1761.5万元。首次索要钱款,就与前述为县长儿子升学行贿有关。判决书显示,2017年3月16日,邓伟朝打电话给周介铭,谎称唐勇被调查,自己的公司也涉案被查,公司账目中11.5万元款项牵涉到周介铭,要对方将此款退回。当晚,周介铭借已故父亲之名,分三次将11.5万元转给邓伟朝。拿到这笔钱后,邓伟朝将“转账记录”作为继续要挟周介铭的重要材料。2017年4月初,邓伟朝继续通过短信、微信等形式威胁周介铭,索要500万元,并称要举报周。商谈未果后,他向四川省纪委递交了实名举报材料,后将此信息传递给周介铭。同年4月19日,周介铭被迫打款500万。之后邓伟朝并未停止索要钱款的步伐,而是变本加厉。判决书披露,他曾在网上发帖,揭露周介铭“借已故父亲之名受贿后退赃”,随后又将举报材料以“大字报”的方式在川师大校门口张贴。2017年6月7日,邓伟朝再次到四川省纪委信访室接待中心递交材料,实名举报周介铭。面对不断的威胁、恐吓,周介铭于2017年5月4日再次打款500万元;同年9月21日、22日和29日,他又先后三次给邓伟朝打款300万元、200万元和250万元。在周介铭强烈要求下,邓伟朝给他打下相应的借条。对于上述行为,邓伟朝供述,2016年底,他在珠海的餐馆倒闭,在陕西公司也败诉,想筹钱开一个小餐馆。没有办法,想到给周介铭送过钱,动了拿回来的念头。邓伟朝还称,2017年6月,他担心被法院控制,提出要到越南躲一躲,周介铭让其干脆移民,并说会给予支持。于是,邓伟朝提出“帮我搞5000万元吧”,周介铭说“开玩笑”回绝了。之后,邓伟朝打了几个电话,周介铭没接,他就继续举报,直到后续再次拿到钱。“他说不光要举报我,还说如果我不转钱,之前我给他的钱也拿不回来。”周介铭在陈述中表示,他很看重面子、担心名誉受损,也担心被举报,还怕钱拿不回来,一次次满足了邓伟朝的要求。这些钱款后来用在何处?经司法鉴定:邓伟朝收到周介铭转款共计1871.5万元(公诉机关认定其中110万元为“借款”),分别用于消费、通过地下钱庄归还澳门借款、支付购房款、购买理财产品、支付在西安开餐厅的租赁费、提现等等。另据法院查明:2013年11月至2015年5月期间,邓伟朝在陕西省略阳县法院涉及多起民事官司被诉,金额高达千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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