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說法丨第25期 · 重陽老年特輯

律師說法丨第25期 · 重陽老年特輯

歲往月來,九九重陽,“最美不過夕陽紅,溫馨又從容”這首大家耳熟能詳的歌曲描繪了老來相伴的幸福和子孫繞膝的快樂。但是隨著社會環境的變化和個人追求的轉變,有關老年人贍養問題、養老問題、婚姻問題等也逐漸增多。

我們今天故事的主人公李老太太可是個時髦的人,她在自己七十歲生日那天賣掉了自己的房子,然後用這筆錢環球旅行,等玩了一圈回國之後,就用剩下的錢給自己報了個養老院,搬進了養老院居住,我是打心底裡佩服這樣瀟灑自如的人,但是李老太太的獨生女兒可不這麼想,她可是打算在老太太百年之後繼承房產的,房子賣了自己還怎麼繼承,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於是,自從母親住進養老院,女兒就再也沒來看過。李老太太天天唸叨著女兒的名字,可是女兒不是說工作忙就是家裡脫不開身,總之就是不露面,無奈之下,李老太太將女兒告上了法院,要求自己的女兒履行贍養義務。最終,法院在調解未果的情況下,判決支持李老太太的訴訟請求。

老年人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處分自己的財產過自己想過的生活子女也不應該干涉,這些財產更不能作為履行贍養義務的籌碼。繼承與贍養是兩個完全獨立的法律關係,贍養人不能因為沒有財產繼承就不履行贍養義務,也不能以放棄繼承為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而且贍養不僅僅包括對老人經濟上的供養和生活上的照料,還要有精神慰藉,應該關心老人的精神需求,不能忽視冷落老人,與老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也應該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人,除了當面探望外還可以通過電話、語音、視頻多種方式問候。

生活中我們還見過強佔父母房屋、啃老等等行為,都是違反法律的。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您也遭遇了贍養難題,不要忍氣吞聲,可以和我們聯繫,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如果你有佔據父母財產不履行贍養義務的做法,也請注意,你的行為已經違法法律。

感謝你的收聽,我們下週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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