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根据辽宁省司法厅统一部署,现就申报2020年度春季公职(公司、法援)律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时间与地点
2020年5月25日前
钻石湾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市司法局窗口
申报条件
符合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司法通2018【131】号),并经所在单位同意,申报材料合格,未持有其他省市颁发的各类律师执业证书。
申报要求
1、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指定人员统一收集、提交申报材料,并出具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的正式公函(单位公函内容符合登记表中要求)。
2、申请表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不要装入文件袋或封筒中),信息表中姓名(姓名中间一定不要有空格)、身份证号(需用文本格式填写)、执业机构、资格证号要重点核对,照片需装袋统一上报,照片背后写明姓名,执业机构。
3、公告名单、信息表及审批表格式要严格按照省厅审批处下发模板,不得修改。
4、需向市司法局提供资格证原件(需调入辽宁)、身份证原件。
5、除表格使用的照片外另行提供一张两寸蓝底照片(背面标明姓名、单位)
6、单位公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7、相关表格请登陆“大连司法行政网”或“大连掌上12348”公众号下载专区自行下载。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司法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黄镇
联系电话:6585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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