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大老板”帮融资?武平男子专用这套路诈骗,获刑两年半!

近日,武平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

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福建某公司损失人民币10万元。

介绍“大老板”帮融资?武平男子专用这套路诈骗,获刑两年半!

失信又无融资能力

巧言骗取4万佣金

2019年8月间,被告人得知福建某公司陷入债务纠纷需要资金后,在自己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无相应融资能力的情况下,仍向该公司的租赁经营方贺某允诺可帮忙融资266万元,并索要“佣金”3万元。贺某同意后便通过银行转账给被告人3万元。

介绍“大老板”帮融资?武平男子专用这套路诈骗,获刑两年半!

同年8月21日,被告人发现身上没钱了,又以“需要请银行的人吃饭”为借口要求贺某再支付2万元,贺某于次日通过微信付给被告人1万元。至此,被告人将索要的共4万元全部用于清偿其个人债务及其他个人消费,并未用于实际融资。

介绍“大老板”帮融资?武平男子专用这套路诈骗,获刑两年半!

同年8月23日,被告人还以“需要请某担保公司人员吃饭”为由要求贺某再付1万元,未果。其间,被告人还虚构其持有某垃圾处理场股份,该企业也正在申请贷款的事实,表示银行放贷后资金可先给贺某使用,以骗取其信任。


泥菩萨骗术再升级

签订协议又获6万

同年8月26日,被告人约福建某公司实际负责人刘某商谈公司融资事宜,允诺会给其介绍“大老板”帮忙融资,并以资金安全考虑为由表示不愿再为贺某个人融资,但可以帮助公司筹集300万元用于解决债务纠纷,并索要10万元“佣金”,刘某听后表示同意。故被告人、福建某公司与贺某分别作为甲、乙、丙三方共同签订了《合作协议》。

介绍“大老板”帮融资?武平男子专用这套路诈骗,获刑两年半!

除贺某前期支付给被告人的4万元作为福建某公司支付的“佣金”外,贺某又代公司付6万元“佣金”给被告人,另由该公司出具10万元的借条给贺某。后被告人亦将该6万元全部用于清偿个人债务及其他个人消费。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人故意不接听贺某等人的电话,使对方无法与之取得联系。

介绍“大老板”帮融资?武平男子专用这套路诈骗,获刑两年半!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被告人前科劣迹、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