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這兩種公司免企業交所得稅!核定個稅2%,完稅後可直接提現

設立這兩種公司免企業交所得稅!核定個稅2%,完稅後可直接提現

企業交稅有三大巨頭,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以及個人所得稅。但是有一些企業是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因為這些企業的特殊性,如果繳納了企業所得再繳納個人所得,就會出現重複徵稅的情況,所以稅法中,對於這些企業是免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

那麼,為什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不屬於企業所得納稅人,不繳企業所得稅?很多人對這個問題有過疑問,我用通俗的話解讀一下,只要讀完下面兩點內容,大家就明白了。

設立這兩種公司免企業交所得稅!核定個稅2%,完稅後可直接提現

第一,企業所得稅的原理。

從全世界範圍來看,企業所得稅實際上就是法人所得稅。市場經濟重要特點之一,是賦予企業和一些組織以法人地位。這些法人就像人一樣活動,做生意,有的做好事,有的幹壞事。它們存在於世上的時間,往往比人更長久。

這樣就產生一個問題,如果法人賺了錢並不分配,國家又不對這一塊徵稅的話,利潤可以一直留在其中,滾雪球越滾越大,有錢的企業越來越大,既影響社會財富分配,也不利於政府合理獲取財政資金。所以,各國就設計了企業所得稅,讓法人組織像人一樣,平時也繳納一筆所得稅。由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沒有法人地位,所以通常不納入企業所得稅的徵稅範圍。

設立這兩種公司免企業交所得稅!核定個稅2%,完稅後可直接提現

第二,我國企業所得稅政策規定的完善。

按照1993年的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對企業是按照所有制類型劃分的,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屬於私營企業或聯營企業的範圍,當然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但是,這樣做是有問題的。一方面與上面解釋的稅法原理不相符;另一方面,由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存續時間普遍比較短,一旦解散分配就會造成短期內既交企業所得稅又繳個人所得稅的問題,稅收負擔比較重。

設立這兩種公司免企業交所得稅!核定個稅2%,完稅後可直接提現

所以,2000年的時候,《國務院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徵收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發〔2000〕16號)決定,自2000年開始對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停止徵收企業所得稅,變成比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到2007年企業所得稅立法的時候,改變了按照所有制劃線的辦法,將企業和取得收入的組織作為納稅人,並明確排除了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後來稅率也有所降低。這一做法延續至今。

設立這兩種公司免企業交所得稅!核定個稅2%,完稅後可直接提現

怎樣才能享受個人獨資或合夥企業核定徵收政策?

目前我國的西部大開發或者少數民族自治區都出臺了一些稅收優惠政策來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將企業註冊到有稅收政策的稅收優惠區,不僅最節稅而且合理合法。

園區對註冊企業的增值稅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獎勵;

企業所得稅以地方留存的30%~60%給予扶持獎勵

財政扶持按月返還,當月納稅,次月扶持獎勵;

個人獨資企業(小規模)的可以申請核定徵收,核定後綜合稅負4%以內;

小規模有限公司也可核定,綜合稅負4%以內

設立這兩種公司免企業交所得稅!核定個稅2%,完稅後可直接提現

案例分析:

某建築公司今年有一筆2000萬的業務,賬面利潤1000萬,有300萬是因為進行業務時,上家公司開不了票。

1)有限公司繳納

這樣需要交的企業所得稅:300*25%=75萬

2)個人獨資企業

如果通過個人獨資企業需要加納的稅就是

增值稅300/1.03*3%=8.74w

附加稅:8.74*6%=0.52w

個稅300/1.03*0.9%=2.62w

合計8.74+0.52+2.62=11.9萬

咱們可以看到公司通過這種方式就可以解決因為無法拿到票而取得的損失!節稅還高達90%

節稅高達百萬。

設立這兩種公司免企業交所得稅!核定個稅2%,完稅後可直接提現

個獨和合夥企業可以被設立在有稅收優惠區域之中,然後享受當地正為了招商引資而付出的稅收優惠,這對於我們來講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既滿足了當地政府對於招商引資的需求,同時也讓我們企業能合理合法的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更多園區優惠政策,和稅收籌劃方案歡迎私信小編,小編會在第一時間回覆大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