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一在讀博士生駕車撞死人後妻子主動“頂包擔責”夫妻二人均被判緩刑

北青報記者6日從裁判文書網獲悉,近日,黑龍江拜泉縣人民法院審判了一起博士生丈夫駕車肇事致人死亡後,妻子主動提出頂替包庇丈夫,向警方謊稱自己肇事的案件。駕車肇事致人死亡的博士生陳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陳某某的妻子趙某犯包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黑龍江拜泉縣人民法院近日發佈的判決書顯示,拜泉縣人民檢察院指控稱,黑龍江某大學在讀四年級博士研究生陳某某在2019年7月駕駛小轎車,載著在大慶市某局某區分局工作的妻子,在S211省道上與同方向一58歲行人相撞,導致該58歲行人當場死亡。事故發生後,陳某某和趙某均未離開肇事現場,趙某為幫助陳某某逃避法律追究,在現場報案,對來現場處理事故交警謊稱自己是肇事司機,在道路事故現場勘查筆錄上簽字確認並向警方提供虛假供詞。

經偵查,2019年7月9日民警提訊趙某時,趙某如實供述其頂替包庇陳某某涉嫌交通犯罪的違法犯罪行為。被告人陳某某於2019年7月9日被公安機關傳喚到案。案發後,陳某某對被害人近親屬進行賠償,並取得諒解。

經交警調查,事故中陳某某負事故全部責任,死者不負責。

針對頂包為丈夫認責一事,趙某在供述中表示,因為丈夫陳某某博士馬上就畢業了,畢業分配工作,她怕事故影響丈夫的工作,就頂替陳某某說是她開的車。趙某表示,她當時也沒想自己是否違法,只知道撞死人得負法律責任,因為知道陳某某撞人得負法律責任,所以她當時就想替丈夫頂罪。趙某坦言,在事故現場她就知道被害人已經死亡了。

法院經審理後表示,被告人陳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駕駛車輛造成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負事故全部責任,雖然陳某某肇事後未離開現場,但是其為逃避法律追究而讓他人頂替其犯罪行為,屬於肇事後逃逸,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趙某明知陳某某的行為已構成犯罪,應受法律處罰,還作假證明包庇陳某某,其行為已構成了包庇罪。

法院認為,陳某某、趙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坦白,並自願認罪認罰,且陳某某積極賠償被害人近親屬經濟損失,得到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綜合上述量刑情節決定對陳某某、趙某從輕處罰。被告人陳某某系過失犯罪,且陳某某、趙某認罪、悔罪態度好,宣告緩刑對二人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綜合以上量刑情節,決定依法對陳某某、趙某宣告緩刑。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陳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被告人趙某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北青報記者 屈暢 付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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