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龍八部》喬峰飯桌上的“醬豬肉”——宋朝豬肉不是這樣做的

《天龍八部》乃是金庸武俠小說的集大成者,書中出現的人物大多有其歷史原型,例如喬峰在塞外遇到的

完顏阿骨打耶律洪基都是歷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可見此書也具有一定的歷史參考意義。

大多數人看《天龍八部》,只覺此書充滿了俠骨豪情令人不禁想要穿越到那個屬於俠客的時代,卻忽略了此書中的一些細節。《天龍八部》第六十四章“星宿門人“一章中,阿紫和喬峰吃的一頓飯中就隱含著宋朝的飲食文化。

《天龍八部》喬峰飯桌上的“醬豬肉”——宋朝豬肉不是這樣做的

金庸《天龍八部》

阿紫從懷中又取出一綻銀子,噹的一聲,拋在桌子上,道:“這夠了麼?”酒保見這綻銀子足足有五兩重,兩整桌的酒菜也夠了,忙陪笑道:“夠啦,夠啦,怎麼不夠?小店拿手的菜餚,有糖醋鯉魚、白切羊羔、炸雞、醬豬肉……”

先說“糖醋鯉魚”這道菜

鯉魚本就是本土魚類,各朝各代皆有食魚的習俗,這裡出現盆糖醋鯉魚也是正常。

先說“白切羊羔”這道菜

宋朝上到皇帝朝臣,下到平民百姓都喜歡吃羊肉,皇宮御廚更是有一年消費43萬斤羊肉的記錄,此處出現白切羊羔實屬正常。

最後說“醬豬肉”這道菜

為什麼小說中把“醬豬肉”放到最後來介紹呢?

一般拿得出手的菜色都會報在前面,目的就是讓客人多點這些菜,因為拿手的菜色最好吃也容易吸引回頭客,當然也是最貴的,店家可以賺更多銀兩。醬豬肉放在糖醋鯉魚和白切羊羔之後,

這個排名其實也表明了宋朝飲食的狀態,魚最貴,羊肉次之,豬肉便宜。此處沒有出現牛肉,是因為在前文中阿紫將店家的紅燒牛肉拿來擦鞋,店家自然不會在此處報出來自討沒趣。

《天龍八部》喬峰飯桌上的“醬豬肉”——宋朝豬肉不是這樣做的

“醬豬肉”的疑點

《天龍八部》中有個關鍵的時間點,那便是“澶淵之盟”,澶(chán)淵之盟簽訂於宋真宗時期的景德元年,具體簽訂時間為1005年。正史中描述澶淵之盟是宋朝主動議和,以每年進貢銀錢10萬布匹20萬為代價簽訂下來的;金庸筆下,澶淵之盟寫成了虛竹、段譽擒拿到遼王耶律洪基,喬峰以終身不得侵犯宋朝為置換條件簽訂下來的。

同是生活在宋朝時期的蘇東坡,曾做過一首《豬肉頌》,這首詞中卻說百姓們不知道如何吃豬肉,導致了豬肉的價格非常便宜。這和《天龍八部》中的“醬豬肉”說法顯然不一致,既然不懂吃,為何店家還將“醬豬肉”作為頭牌菜色呢?

《豬肉頌》·蘇軾

淨洗鐺,少著水,柴頭罨煙焰不起。待他自熟莫催他,火候足時他自美。黃州好豬肉,價賤如泥土。貴者不肯吃,貧者不解煮,早晨起來打兩碗,飽得自家君莫管。

蘇母於

宋仁宗1037年,在眉州眉山生下了小蘇軾。宋徽宗1101年,蘇軾在回朝赴任的途中去世,享年64。

澶淵之盟簽訂於宋真宗1005年,那時候蘇軾都還未出生,32年後蘇軾出生,《豬肉頌》更是蘇軾被貶黃州後,因為窮困潦倒又想吃肉,潛心研究出來“東坡肉”後才寫出來的。醬豬肉在做法上比東坡肉還要複雜,由此可見金庸在《天龍八部》寫的“醬豬肉”的確存疑,在歷史上這個時期大抵是沒有“醬豬肉”的,店家端出來的應該是水煮肉之類做法的豬肉。

《天龍八部》喬峰飯桌上的“醬豬肉”——宋朝豬肉不是這樣做的

宋朝的肉類價格

酒保見這綻銀子足足有五兩重,兩整桌的酒菜也夠了。

《天龍八部》中五兩銀子可以買下兩大桌滿是肉食的酒菜,稍微換算下一我們就可以得知:宋朝的五兩銀子,大概相當於現在的8000塊左右,也就是說在宋朝一兩銀子的購買力和如今的1600塊相當。

《宋會要輯稿 ·刑法二》中記載:蓋一牛之價不過五七千,一牛之肉不下三二百斤,肉每斤價直須百錢。也就是說一頭牛當時的價格是5000-7000枚銅錢,每斤牛肉要100銅錢。店家做生意自然是為了賺錢,店家定價是參考食材價格和百姓消費能力定下的,由此可見當時百姓的消費能力不弱,收入也不低,兩大桌子菜定價5兩銀子他們是可以接受的。

《天龍八部》喬峰飯桌上的“醬豬肉”——宋朝豬肉不是這樣做的

狂生說

綜上所述,金庸的《天龍八部》中的“醬豬肉”確實存在疑點,但是我們也從這一頓飯中看出了宋朝時期的飲食文化和宋朝百姓們的消費能力。

宋朝不愧是堪比唐朝繁榮的時期,百姓生活很不錯,不僅能吃飽還常常能吃上肉食,只可惜“重文輕武”加之“刑不上士大夫”的制度,使得宋朝雖經濟繁榮,軍隊戰力確是每況愈下,於是宋朝便成了那個揹著金銀珠寶在土匪窩外閒逛的呆子,南蠻北狄都想從他身上搶奪下金銀珠寶。

參考文獻:

《宋會要輯稿 ·刑法二》

《天龍八部》舊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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