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瘾者》里的问题与答案

拉斯·冯·提尔的电影总是让人一言难尽。我每次看完大脑都会抑制不住地高速旋转,企图将思绪无限蔓延去探讨里面呈现的每一个命题,仿佛有万千个想法足以写出一部巨细无遗的《红楼梦》,却理不出任何头绪。

《狗镇》、《黑暗中的舞者》、《忧郁症》,以及今天我要探讨的《女性瘾者》都是如此。

这就是为什么,在看完这个两部曲一个多月后,我才能够提笔释放一点自己的思绪。

《女性瘾者》里的问题与答案

《女性瘾者》以章回叙事手法讲述了一个女性瘾者(女性慕男狂)向一个知识渊博的老处男讲述自己一辈子的性经历。

正如豆瓣上有人评论的:听一个经历丰富离奇的女性和一个通晓天文地理的男性探讨高潮,本身就会让人高潮。但拉斯·冯·提尔的野心从来不止于此。

然而,拉斯·冯·提尔从来都是更加擅长提出问题而不是探讨答案。

《女性瘾者》里提出了太多问题和论点,每一个点都值得花大篇幅去深入探讨,可惜,导演在每一点上都几乎浅尝辄止。

这倒是给了观众,我,巨大的自由思索空间。

总有那么几个命题特别吸引我:

  • 结局处令人费解的反转,

  • 关于人性虚伪的讨论,

  • 以女性性接纳引发出的女权思考,

  • 政治正确与民主之间的暧昧关系,

  • 宗教与符号学的象征意义,

  • 性瘾和性冷淡的心理学成因,

  • 精神性虐与肉体性虐的异同,

  • 过度理性化是否是长期欲求不满的自卫反应,

  • 想法与行动是否可以隔离以及我们被哪一种所定义,

  • 思维究竟是被感官所限制还是被启发。

除去引人入胜的故事和刁钻深邃的话题,这部电影其实还有很多有趣的细节。

如片头潮湿僻静的陋巷和老男人沉闷枯燥的生活琐事的画面配上嘈杂的死亡金属的背景音乐本身就有种打破现实的荒诞感。

整部电影里充斥着的各种违和。

如果有时间,有心情,我倒是很想把这些话题和细节拿出来分别都探讨一番。

今天,我想先探讨其中的一个场景。

话题出现在第二部,chapter “The Dangerous Man”.

在Joe的讲述中,她很自然地用“黑鬼”这个词指代与她约炮的两个黑人男性。

Seligman 立刻提醒她:You shouldn’t use that word, it’s not what you call politically correct.

Joe:But in my circles, it’s always been a mark of honour to call a spade a spade. Each time a word becomes prohibited, you remove a stone from the Democratic foundation. Society demonstrates its impotence in the face of a concrete problem by removing words from the language.

Seligman: I think society would claim that politically correctness is a very precise expression of democratic concern for minorities.

Joe: And I say that society is as cowardly as the people in it, who in my opinion are also too stupid for democracy.

Seligman: I understand your point, but I totally disagree. I have no doubt in the human qualities.

Joe: The human qualities can be expressed in one word: hypocrisy. We elevate those who say "Right" but mean "Wrong", and mock those who say "Wrong" but mean "Right".

这是非常有意思的一段对话,可以引申出好几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

为了不至于太泛泛而谈,我只允许我自己深入讨论三个话题。

但首先,请允许我强调我的立场:

我坚决反对任何类型的歧视;我不站队,也不对我自己的属性做任何定义;我坚持把每个人都当做独立的个体来尊重,无关种族、性别、性取向、或者吃沙拉喜欢配哪种酱。

Chapter 1 政治正确的矫枉过正

我在一个严重性别不平等与性取向歧视的环境中长大,不久前又换到了性别平等、性取向包容、种族大融合(是否实现了种族平等值得商榷)的国家,所以对这个议题感触良多。

但就在纽村这样一个包容的国家,几个月前也发生了一件引起热议的事情:

一对女同couple计划来纽村举行婚礼,提前在当地一家知名的蛋糕店预定了婚礼蛋糕。

然而几天后收到店主的拒信——因为同性婚姻有违这位店主的信仰,所以拒绝为这对couple做蛋糕。

此事被那对couple爆到网络上,还po出了店主发来的邮件。

而网友们对此事的观点大抵可以分为两派:

一派指责店主歧视同性恋,宣扬政治正确;另一派支持店主,表示个人的选择应当被尊重。

我认为这是很有趣也很典型的一个例子,正好诠释了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如何定义歧视?

如果我不喜欢和比我矮的人交朋友,所以就对他们敬而远之,但我并没有在任何场合对他们无理。那这算是身高歧视还是纯粹的个人偏好?

如果一个服装设计师觉得自己设计的衣服要浅肤色的人穿才能表达ta的设计理念,所以拒绝招黑人模特。这又算是个人艺术理念还是歧视黑人?

为什么类似的行为,一种算是个人喜好,另一种却被定义成了歧视。

当一种行为被政治正确约束时,这些人的个人喜好由谁来尊重?

个人喜好和歧视之间的界线一直非常模糊。

其实除开这些口号,这些表象,几个世纪来的平权只不过在不断地改变社会规则和公众认知。

弱势群体发现某条规则不利于自身,便发起各种运动推动规则向有利的方向改变。强势群体在日益强大的弱势群体的推动下,将这种新思潮定义成了政治正确。

如果哪一天矮个子的人忽然团结起来要求平权,或许“身高平等”也会成为新的政治正确,体检报告不允许标注身高就会成为新的社会准则。

而那些“个人喜好”,因为涉及的人数过少,过于分散,无法凝聚成足以撼动整个社会的力量,便只能被当做“个人喜好”而一笑置之。

某种意义上,反而保全了个体的自由和尊重。

Chapter 2 政治正确与人性虚伪

政治正确也好,种族歧视也罢,在某种条件下都可以沦为一小群人粉饰丑陋,操纵公众以达成自己肮脏目的的工具。

聊起这个议题,便再没有比美国史上轰动一时的辛普森案更加切题。

如果有人对这个历史事件感兴趣,推荐去看看 O.J.: Made in America (2016) 这部纪录片。该片对此事件的始末和各方的观点记录得非常详尽。

辛普森的事件,简单概括起来,就是一个依靠攀附白人权贵而跻身上流社会的黑人,在家暴并最终杀害了自己的白人妻子后,花重金聘请一个白人律师,利用种族歧视的话题和黑人群体对白人司法正义的偏见而成功为自己脱罪的真实历史事件。

辛普森最开始不过是出生在贫民窟的黑人孩子,被球探发现而走上了职业橄榄球比赛的道路。他自己深谙白人社会的游戏规则,广交白人权贵,并一步步攀上了上流社会。

与此同时,他尽可能地与黑人群体保持距离。他拒绝了所有希望借助他的声望推动平权运动的黑人协会,也疏远了自己儿时的黑人朋友。自然的,他的黑人同胞对他也颇有微词,把他当做白人来看待。

在谋杀案发生之前,没有人注意他的肤色,没有人会把他与“种族歧视”联系起来。

在谋杀案发生后,他却在白人律师的建议下主动挑起了“种族歧视”的话题。

一方面,他的律师宣称白人歧视黑人,如果让白人当陪审团成员便会妨碍司法公正,所以应该尽量选黑人当陪审团;如果有谁质疑黑人会因仇视白人都做出不公正的判决,那就是在歧视黑人的判断力。如此下来,当年的陪审团几乎都是黑人。

另一方面,他把之前一个无辜的黑人被四个白人警察殴打致死,白人警察却被轻判或无罪释放的事情拿出来大肆宣传,在黑人群体面前煽风点火。

在经过漫长的取证和庭审后,无论证据如何确凿,陪审团的成员们都给这个“之前其实并不喜欢”的人给出了无罪的结论。

他利用整个社会进行得如火如荼的平权运动,和黑人群体对白人司法公正的偏见,成功洗刷了自己的罪行。

你以为律师是在帮助自己圈子里的好友吗?

并不是。

案件结束后不久,该律师就主动与辛普森撇清关系,有意避讳自己的这段经历。多年后被记者采访时,竟然表示自己很后悔为辛普森辩护。

你以为陪审团成员是智商欠缺被无良律师蒙蔽了吗?

并不是。

在多年后的采访中,当年的一个陪审团成员毫不避讳地向媒体坦白:自己当年就确信辛普森有罪,但就是要投无罪票,好为那个枉死的黑人同胞复仇。

白人对黑人的不公正待遇激起了黑人的仇恨,黑人的仇恨反过来让一个白人的正义得不到声张。这种“冤冤相报何时了”的戏码是否过于烂俗?

可现实有时就是比戏剧还戏剧。

这个案件,是白人的失败,但并非黑人的胜利。

这是金钱与权势的胜利。

倒不需要过多解释,20年后辛普森因另一个案件自己给自己打了脸。失去了金钱和权势的辛普森,再也请不起高级律师为他辩护,黑人白人之间的敌意也早已降温,便因一个小罪被判了重刑。

然而当年,权势者懂得如何利用社会舆论和弱者的仇怨;被利用者也心甘情愿地推波助澜,甚至企图反利用来宣泄自己的情绪。

这不是权利的争夺,不是文明的倒退,这只是人性虚伪的本质。

Chapter 3 民主的定义与民主的可能

无论政治正确是否矫枉过正,无论政治正确是否是上流阶层玩弄权术的工具。 但正是因为对“政治正确”的奉行,人们在交谈中变得过分谨慎,只要是与之沾边的话题,众人皆讳莫如深。

我曾经在午餐时间与一个白人同事聊起不同肤色的皮肤癌患病率,没说几句,就有一个路过的同事过来提醒我们不要谈论肤色。

不同肤色对紫外线反应的不同是有科学研究的,我们讨论的只是科学事实,与种族毫无关系。但因为 skin color 这个字眼可能会触发某些人的忌讳,为了维持“政治正确”,我们只好闭口不谈。

类似的例子数不胜数。

所以什么是民主?

我们很容易分辨:禁止弱势群体的人发表自己的观点明显是不民主。

但禁止其他群体的人发表与弱势群体相反的意见是否是民主呢?

弱势群体的权利一半是弱势群体本身经过几代人的努力争取而来的,另一半是社会文明的进步和其他群体的让步。

然而如果这种平权的局面要靠“禁止”来维持,平权是否真的达成?

从另一方面说,“禁止”确实是一种保护弱势群体巩固社会平等的一种手段。

新的思想通常要经过几代人的教育和演变才能被整个社会接受。

我们可以设计完美的,平等的规则,但这些规则需要有缺陷的人来执行。

我举一个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例子。

两年前我发表了一篇博文,从性侵受害者的去污名化谈到自己支持性服务合法化的立场。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点进去看看:性交易合法化,我投赞成票

这篇博文被推上了头条号,共计10w+的阅读量。然而博文下面的评论一片狼藉。

读者们根本不关心我的立场背后的社会学思考、平权支持、原始肉欲与现代文明之间互相制衡的探讨。

他们只关注性。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虽然这些言论并不能动摇我的立场,但这倒让我开始思考:当下的社会群体,是否已经做好了接受文明进步的准备?

从民主出发,我们应当让所有人投票,但最终达成的结果究竟会是进步还是倒退?

制定规则的是少数精英群体,那是中央集权;民主应当是让社会全体共同抉择。而社会全体是否能够理性地做出,比少数精英群体更好的选择?

在“政治正确”的大环境压力下,在社会应对冲突的集体无能中,本身就脆弱的民主是否有达成的可能?

当社会中的每个个体都只会以自私地心态面对问题,争夺利益而无视公正,宣泄情绪而抛弃理性的时候,这个社会的人又是否配得上民主?

倘若放弃民主,又如何应对手握集权的少数群体精英面具下的虚伪本质?

很抱歉,跟拉斯·冯·提尔一样,我也无法给出一个答案。

我一直很怀疑这种毫无结果毫无意义的深入探讨是否尤其价值。我只是本能地,在这类问题上无法自制。

回到《女性瘾者》,两个主角的身份本身就很有象征意义——一半肉欲,一半理性;肉欲散发着真实,理性中藏着虚伪。

拉斯·冯·提尔的电影中从来没有救赎,而结尾处的反转,或许就是导演交出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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