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催化直播帶貨“全面上位”行業監管亟待加強

本報記者 丁琦報道

4月3日,湖南湘陰縣縣長李鎮江通過拼多多直播間推介湘陰菜籽油等特色農產品,並現場化身“賣油郎”,獲得12萬網友關注。

4月6日,央視主持人朱廣權和李佳琦以“小朱配琦”的全新組合出道,在“謝謝你為湖北拼單”公益直播專場上,銷售商品總價值4014萬元,直播間點贊1.6億。

疫情暴發以來,“宅經濟”異常火爆,而“直播帶貨”儼然已經成為了復工復產、拓展營銷的“標配”。除了早就熟稔直播帶貨的網店外,餐飲商家、汽車4S店、法院也紛紛加入直播陣營,開始了線上辦案、司法拍賣。

直播模式走進尋常百姓家,影響力不可小覷。據瞭解,直播電商表現形式多種多樣,既有當下最火的網紅帶貨模式,也有店鋪的導購模式。對於普通消費者而言,直播購物最大的優勢就是更加立體、感性的展示商品,而且東西也更加便宜。

業內人士認為,獲得了各方支持、重視、推廣的直播帶貨已變成了風口和潮流,從某種程度上說,2020年是直播帶貨“全面上位”之年。

直播電商助力湖北農產品

疫情催化直播帶貨“全面上位”行業監管亟待加強

如今,直播電商已經成為一種全新的帶貨方式,不僅提升了購物體驗感也改變了消費者的網購習慣,成為了一種新的流量變現的途徑。

國家職業教育教育院電子商務行業分院副院長、商務部研究院電商專家李建華表示,直播電商逐漸顛覆了電商的傳統模式,重構“人貨場”,重新定義供銷買新鏈路,促進了消費升級,成為網絡零售增長新動能,並催生了“直播+”經濟。

記者瞭解到,在疫情期間,不僅僅各大帶貨主播頻頻發力,還出現了地方官員“直播電商”的新場景,縣長當“網紅主播”,平臺經濟搭臺與消費者互動增加真實感,更是成為了疫情期間農產品上行的新通道。

值得關注的是,湖北省是我國著名的綠茶、青磚茶和紅茶產區,而此次疫情對湖北春茶的採摘、加工、銷售、流通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損失。

記者從宜昌市長陽廩君茶葉專業合作社瞭解到,目前該合作社已經對接了微店、蘇寧等多家電商。過去宜昌茶企沒有特別注重電商,現在是倒逼傳統企業銷售模式的轉型,通過大型的平臺將產品最好的一面展現給消費者。

然而,湖北春茶只是眾多農產品在疫情期間的一個縮影,往年開春季節也正是湖北小龍蝦、蓮藕等新鮮農副產品銷往各地的旺季。

“電商直播或許能夠成為中國農業的第二次創業風口”。有業內人士告訴《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電商直播能夠迅速將農產品轉變為現金,引導農民對農村產業的投資,同時增加農村的有效消費,拉動內需。

對於農產品走上電商平臺,中國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農民長期以來不賺錢的一個原因就在於農產品銷售產業鏈過長,二道販子三道販子仍然存在。”

朱丹蓬認為,想要讓農民脫貧,一個最直接的手段就是縮短農產品銷售鏈條,通過電商直播將農產品轉化為流量是一個很好的變現思路。

直播電商平臺紛紛發力

有調研機構的數據顯示,2019年中國直播電商行業的總規模達到4338億元,預計2020年中國在線直播的用戶規模將達5.24億人,市場規模將突破9000億元。

新老玩家不斷入局,眼下直播帶貨平臺呈現出以淘寶、抖音、快手三足鼎立的局面,而這三家中,最先發力的是淘寶直播。2020年3月21日,淘寶啟動了史上首個直播購物節——321直播購物節,足見其對直播業態的重視。

早在2018年,抖音全面開放購物車功能,支持接入第三方電商平臺,包括天貓、淘寶等,成為三家平臺裡最晚正式入局電商直播平臺。今年4月1日,錘子科技創始人羅永浩聯手抖音開始直播賣貨。

記者從羅永浩直播數據中獲悉,首場直播銷售1.7億元,參與人數更是高達4800萬人。不難看出,如此高的銷售額已經讓直播帶貨成為了電商新風口。

而老牌玩家競爭激烈,新的玩家還在陸續湧入。記者梳理發現,拼多多、洋碼頭、微博、小紅書等平臺開闢了直播業務,鬥魚今年也宣佈進軍直播帶貨。

直播帶貨的走俏離不開科技的發展,業內人士表示,伴隨著4G網絡的普及,視頻技術已經成熟,用戶流量成本逐漸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為全民直播帶貨提供了基本保障。

對此,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網絡零售部主任、高級分析師莫岱青告訴《中國產經新聞》記者,直播實現了主播和消費者可以實時問答這一互動方式,除了融入一定社交屬性外,還可以極大提升購物體驗,可以更好地吸引顧客前來購物。同時,直播帶貨有助於打破電商平臺尋找流量的瓶頸,已成為重要的流量入口。

行業監管仍待完善

在疫情期間,直播電商這種非接觸式購物得到了飛速發展,不但助力電商扶貧,而且還“賦能”中小企業,利用全民宅在家的機遇,打破時間和地點的限制。相關人士透露,“後疫情時代,地方政府更應該高度培育和完善直播產業鏈,創造生長的環境和土壤,而不是隨隨便便萬物都能播”。

3月31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的《直播電商購物消費者滿意度在線調查報告》顯示,消費者對主播誇大和虛假宣傳、有不能說明商品特性的鏈接在直播間售賣等兩大問題反饋較多,37.3%的受訪消費者在直播購物中遇到過消費問題。

引發關注的是,在大力促進直播電商發展的同時,更應該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在直播電商中難免會遇到三無產品、虛假廣告等問題。其中,在某種程度上,跟平臺的內容審核不無關係。

對此,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權益部分析師蒙慧欣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直播帶貨作為近2年互聯網銷售宣傳新業態,受到不少商家以及消費者的推崇,但也因直播平臺在內容審核機制、監督管理上不夠完善,讓不少商家以及帶貨主播“鑽空子”,出現商品與實際宣傳不符(虛假宣傳)、商品性能被誇大、全網最低價不實、商品質量難保障、假冒偽劣商品層出不窮、售後服務不到位以及消費維權難等消費者最為集中“吐槽”的問題。直播購物興起時間較短,而短期快速發展過程中存在諸多不足之處,可以預見,這些問題或將成為制約直播帶貨發展的短板。

蒙慧欣認為,不可否認,當下直播平臺存在監管缺陷。因此,受平臺流量、商家入駐、平臺活躍度以及打造頭部直播平臺等因素影響,讓平臺在發展與監管上選擇前者。然而,行業的發展需要平臺監管並行,平臺應當強化平臺管理機制,完善內容審核機制以及售後服務規範,監管部門需要加大執法力度。

事實上,帶貨經濟處於穩步發展的態勢,但也基於行業監管尚未完善,導致出現亂象行為多發,也深受消費者“詬病”。因此,直播帶貨最終還是要回歸理性。直播帶貨靠的是口碑,只有嚴守法律底線,重視用戶利益,才能贏得公眾的信任,才能避免曇花一現。

此外,直播電商中存在的問題適用於現有的法律,包括電商法、合同法、廣告法等。直播各個環節涉及到權益問題,都可以訴以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法制對直播中的問題有規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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