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秸秆不让烧,堆积在地边是不是容易着更大的火呢?怎么办呢?-齐东晏子的回答-悟空问答

不说alin


农民烧荒,或者焚烧秸秆,现在是被严厉禁止的,好多地方打出“小火三千,大火三年”的标语,严禁野外用火,见了就抓。但是,现在竟然还有人有抵触情绪,提出这么一个古怪的问题,玉米秸秆不烧,堆在地面不是容易着更大的火吗?我看这伙计纯粹是抬杠,是和政府找别扭,就是想找个理由,好让你能如意地焚烧秸秆。

是,玉米秸秆堆放在一起,如果起火时火苗比在田间分散焚烧更大,更具危险性。但是,如果你不去烧荒,不野外用火,不人为点火,堆在田间地头的玉米秸秆,会自燃吗?如果这样说法,过去农民垛的草垛,岂不有很大危险?过去收玉米后,玉米秸秆都是丛在地边,一直在农闲季节才拉回村里,用于喂牲口或者用于烧火,也没听说谁家的玉米秸秆在地边燃烧了。因为那时候没有野外用火的,也没有焚烧秸秆的,一般不存在失火现象,更不存在自燃现象。

这几年经常发生山火,原因是什么呢?一是山间植被比来原丰厚了很多,但更大的原因是现在人们种地图省劲,经常有烧荒和焚烧秸秆的现象,再就是农民上坟烧纸不注意,总之都是因为野外用火而引发火灾。

就农民田间焚烧秸秆来说,确实有很大危害,除了容易引发火灾以外,更大的危害是为害环境和为害土地,但由于对环境和土地的破坏,农民肉眼看不到,有些人就是不愿意相信,总感觉发生火灾的机率很少,因此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总想一烧了事。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只要有一次失手,就会酿成大祸。何况,即使没引发火灾,被政府发现也有可能面临罚款的可能,这样就太不合适了。

且不说你以为玉米秸秆放在地面易发生更大的火灾是强词夺理,是杞人忧天,如果说玉米秸秆垛在地边真的有潜在隐患,那你何必非要垛在地边?你把它直接还田不好吗?你干嘛不变废为宝,将其合理利用?玉米秸秆的作用大着呢,作饲料也好,作沼气原料也好,用来造纸也好,有的是收购的,想办法卖了不更好吗?非得和国家的政策唱对台戏吗?

总而言之,多吃菜,少喝酒,听老婆话,跟党走,别非得和政策叫劲,这没啥好处。对于玉米秸秆的处理,建设大家还是广泛利用秸秆还田技术,实在你不接受这项新技术,建议你能合理利用,实在不能利用,就只能在田间地头堆放,任期自由烂掉,你找天大的理由,也不能去焚烧,大家说是不是呢?


齐东晏子


最近河北省出台了《关于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违法行为的通知》,仅俩天时间就查处207起,立案处罚61起,可见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通知明确指出,对于堆积在地头的秸秆不做妥善处理,如果发生燃烧,又找不到放火的人,那土地的承租人就要负责,后果严重的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农民把秸秆堆积在地边实在也是无奈之举,烧又不能烧,处理起来难度又非常大,这成了农民每年收完玉米都面临的一个难题。

大家都知道秸秆还田是最有效的处理方法。但处理起来难度较大,还会造成次生灾害,对播种、灌溉、农作物的生长都有影响,造成黄苗死苗现象。

对于秸秆处理难度最大的是我国东三省的粮食主产区。东三省玉米种植面积大,天气寒冷,秸秆不易发酵腐烂,不太适合秸秆还田,个人又没有能力处理大量的秸秆,就需要政府和农业部门帮助解决。

有人会说秸秆可以变废为宝,合理利用,用来种植蘑菇,牲畜饲料,用做沼气的原料,但这只是一厢情愿,不符合实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需要有专业的机器收集还要有人专门收购才行,现在大多数地区还没有这样的条件,这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即不能影响环境,又不能影响农民种地。

这几天有了好消息,东三省在气候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限时限地焚烧秸秆了,真是给农民解决了难题,这才是因地制宜,因症施策,在没有更好的处理办法之前,这就是最好的办法。

问题不能一下子解决,就慢慢想办法,农民解决不了就要靠国家,决不能一刀切,打击农民种地的积极性,农民种地也是对国家做贡献。


初心老聂


应该说,玉米秸秆不让烧是出于环保的目的。但农民要是把不烧的玉米秸秆胡乱地堆在地头或村边,肯定也是一种火灾隐患。一旦遇到火源,胡乱堆放的玉米秸秆这种易燃物绝对会成为诱发更大火灾的安全隐患。

秸秆的烧与禁烧是一对矛盾,要解决这一矛盾,地方政府就不能仅仅限于出台自己地方上的秸秆禁烧政策,而需要有进一步的秸秆合理利用的措施跟进。现在的一些农民之所以对秸秆禁烧颇有微词,实际上并不是不支持环保政策,也不是从心里反感为了追求碧水蓝天而推行秸秆禁烧的环保政策。真正反感的是哪些不考虑农民感受和农民利益的单纯的秸秆禁烧,而没有任何关于禁烧后的秸秆利用的跟进措施的只为“禁烧”而禁烧。对于农民来说,只要种田就一定会产生秸秆。年年种田自然会年年产生秸秆,一年栽培几茬农作物就必然会产生几茬的作物秸秆。秸秆禁烧后的大量作物秸秆如果没有地方政府部门的助力,单纯依靠农民自己想办法处理被禁烧后的作物秸秆,既不现实,也不实际,还会因此伤及农民利益。亟待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发动有实力的企业参与,为农村禁烧后的秸秆找到合适的出路。

2020年4月1日,新华网曾经发表过一篇网评《秸秆有去处,农民才不会偷着“点火”》,其中的一段话非常实在地说出了农民的心声:“治理秸秆焚烧,考验的是地方政府部门的综合服务能力。各地曾出台禁烧的严厉措施,加大问责力度,然而屡禁不止。一些农民表示,‘秸秆有去处,谁还烧?’”事实也确实如此,一旦地方上投资建立起利用作物秸秆生产环保产品的相应企业,农民可以利用秸秆换取部分后续生产资金的时候,谁还会把可以换钱的秸秆烧掉或胡乱地堆放在地头和村子周边呢?

环保既是政府的事,也是农民的事;合理处理农作物秸秆是农民的事,也应该是地方政府设身处地为农民考虑的事。“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最应该体现在地方政府秸秆禁烧后为农民提供的秸秆科学利用的后续措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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