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稅務局發佈千億工資補貼方案細則,明晰“合格僱主”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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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輿訊 據澳華財經在線報道 本週澳稅務局(ATO)公佈了1300億澳元JobKeeper工資補貼方案的部分細則。

澳稅務局發佈千億工資補貼方案細則,明晰“合格僱主”資格

按照3月30日澳總理莫里森宣佈的計劃,凡是在3月1日起在員工名冊上、仍然在職或與僱主保持工作聯繫的符合條件者就可從僱主處領取補貼。3月1日之後解僱了僱員的僱主也可以“重新僱回”這些僱員,每兩週向他們支付政府發放的1500澳元工資。

根據最新公佈的細則,有申領JobKeeper工資補貼資格的僱主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2020年3月1日在澳洲經營的公司或非營利組織,主要活動在澳洲進行;

※ 在2020年3月1日僱用了至少一名“合格員工”(“合格員工”的資格見:《澳單筆最大規模財政刺激:政府發薪1300億 助企業抗過休眠期》);

※ 申領工資補貼期間“合格員工”仍然受僱於該企業(包括停職或重新僱用的員工);

※ 總營業額不超過10億澳元的公司營業額下降30%;總營業額超過10億澳元的營業額下降50%;ACNC註冊的慈善機構(大學和學校除外)營業額下降15%。

※ 公司不屬於這些類別之一:在2020年3月1日之前被直接徵收了銀行存款稅(Bank Levy),或隸屬於繳納銀行存款稅的集團;澳大利亞政府機構(根據《 1997年所得稅評估法》的定義);地方政府機構;由澳大利亞政府機構或地方理事機構全資擁有;主權實體;正在破產清算的公司;已破產公司。

ATO 強調,營業額的計算是根據GST(商品及服務稅)計算的營業額,但並不會將包含了兩個以上公司實體的一個GST單位分開計算營業額。關於營業額計算進一步細則將於近期公佈。

從2020年4月20日起,符合資格的公司將可以使用ATO網站上的在線表格註冊申請JobKeeper補貼。

具體細節敬請留意本網後續報道。(原標題:ATO發佈千億工資補貼方案細則 明晰“合格僱主”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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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澳華財經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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