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因為閱文事件被“舉報”

文/楊文理

但凡中國人,只要接受過九年制義務教育,便不會對閏土、楊二嫂完全陌生。

而看到我這篇文章的題目,一定有看官會感到疑惑:這兩人不是魯迅先生的小說《故鄉》中的人物嗎?怎麼就和此次鬧得沸沸揚揚的閱文合同事件聯繫在一起了呢?

還請諸位看官待我從頭細細道來。

就我個人,與網文界還算略有淵源。大概在2003年左右,我就開始看網絡小說。那時候略知名的網絡小說平臺,我都曾經在上面追看過小說。

於起點中文網而言,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我的起點賬號也已經存在6207天,等級為Lv21,高級VIP。並且在十多年前,我也曾在起點上連載過小說,簽過約、上過架、撲過街。

只是最近十年,因為種種原因,我基本放棄了網絡小說的寫作,但還是會在閒暇時打開起點APP看看書。

從這方面來說,我自認為無論是作為一個讀者還是作為一個曾經的作者,都應該算是一個對起點十分忠實的老用戶了。

最近,我因為閱文事件被“舉報”

也正因為身兼讀者和作者的雙重身份,我對網絡小說作家在創作時所揹負的壓力更具清晰的認識。

讀者對更新的追求永不饜足,網文作家稍有懈怠便會流失讀者、訂閱大降。若是兼職寫作還好,若是全職寫作,那真的是壓力比山還大。

但已十年沒有寫過網絡小說的我,從未想到如今的網文作家在承擔上述壓力的同時,竟然還要被資本盤剝壓榨到敲骨吸髓、賣身為奴的地步。

回想十多年前我和起點簽訂的合同,雖然有些條款也讓我覺得有些苛刻,但總體而言還算是一份權利義務相對平等的雙贏合同。而在這幾日爆出來的閱文合同,簡直讓我目瞪口呆。怎能把人逼到這等地步?

於是,我出離憤怒了。

正巧在這個時候,我在微博上看到了姬叉所寫的文章,該文章針對最新曝光的閱文集團作者合同進行了分析,指出了其中種種問題。

我覺得應該讓更多人知道網文作家正在遭的罪,知道資本是何等的貪婪無恥,而姬叉在文章末尾也聲明“可以轉載”,於是我就將這篇文章轉載到了我的公眾號。

最近,我因為閱文事件被“舉報”

姬叉文章截圖

說實話,轉載這篇文章的時候,我已經做好了文章被封禁的心理準備。

但我萬萬沒想到,微信官方還沒來找我的麻煩,倒是有位不知名人士給我來了個舉報投訴,說我的公眾號轉載的這篇文章“侵犯名譽/商譽/隱私/肖像”。

最近,我因為閱文事件被“舉報”

我就百思不得其解了。且不論這篇文章只是轉載,並非出自我手,就以文章內容而言,又侵犯了誰了名譽?文章除了簡單介紹原作者姬叉之外,並沒有提到任何人的名字啊!

侵犯隱私?內容全都是眾所周知的事情,誰的隱私也沒有啊!

侵犯肖像?除了文章題圖用了一張有企鵝和閱文集團字樣的圖片,也無半個人影出現。

難道是侵犯商譽?那就更加滑稽了。企業犯了眾怒,難道就說不得了?更何況,文章所批評的那份合同,閱文副總裁和他的搭檔可是在《關於近期不實傳言的說明》中明明白白地告訴大家:

“當前大家討論的這份是閱文於2019年9月推出的合同……”

儘管合同並非是4月28日才推出,但也足以說明合同內容確有其事。即便千夫所指、商譽受損,那也是閱文自己作出來的,怨不得別人。

最近,我因為閱文事件被“舉報”

由是觀之,這位不知名人士針對我這個公眾號的投訴,根本就是無理投訴,其目的是為了打壓輿論,阻止人們傳播並討論此次閱文合同事件。

當想明白這一點,我便不由自主地想起魯迅先生的小說《故鄉》來。確切地說,是想起了《故鄉》中的閏土和楊二嫂。

對於魯迅先生的這篇小說,我最喜歡畢飛宇先生在《小說課》一書中的賞析與解讀。

畢先生說:“魯迅一生都在批判劣根性,這是他對國民性的一種總結。這個劣根可以分為兩個部分:強的部分和弱的部分。強的部分就是魯迅所憎恨的流氓性,弱的部分則是魯迅所憎恨的奴隸性。”

在《故鄉》中,閏土就是奴隸性的象徵。

他對“我”“分明的叫道;‘老爺!……’”這“分明”二字,表明他那聲“老爺”並非被迫叫出口,而是發自內心。奴隸性已經深入他的靈魂。而在此之後,他向“我”索要香爐和燭臺,則說明他尚未做穩奴隸的身份,因而他需要跪拜祈求,以求奴隸地位的穩固。

而早年是“豆腐西施”的楊二嫂,則是流氓性的象徵。她強勢、聰明,已經做穩了奴隸,甚至以“告密”來欺負尚未做穩奴隸的閏土。這就是流氓性。

而那位無理投訴的不知名人士,自己拎不清甘願對資本唯命是從也就罷了,看到有人不願屈膝於資本的淫威,便要想著法兒地打壓,無中生有地舉報,豈不就兼具閏土與楊二嫂的特性嗎?

這種人,我想最近一定不會少見。

也許有人會問,你怎麼就知道這位不知名人士一定不是資本家本身呢?

如果連這等小事尚且要資本家赤膊上陣,那未免太瞧不起他們了。

最近,我因為閱文事件被“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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