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簽名不是本人籤的話,免責條款是否不成立?

俞小雨888


保險簽名不是本人籤的話,免責條款是否不成立?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打官司必輸,連10萬的保費都拿不到,因為合同不是自己簽名的,那合同根本不成立,也就是保險合同無效。不要自己把自己帶溝裡去。好好看看條款,和簽名,免職條款只有在隱蔽的情況下,才可能勝訴,跟是否自己簽名沒有關係。當然也不是絕對沒可能,如果簽名是保險公司的人員代簽的,那麼還是有勝算的。


大強聊保障


具體案件具體分析。

題主的問題是:保險簽名不是本人籤的話,免責條款是否不成立?好像是說保險合同不是本人簽字,合同就不成立並生效,從而導致免責條款不成立。其實,這是個悖論。試想一下,連保險合同都沒有,何談保險利益?

況且,按照《保險法》的規定,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可見,保險合同的成立,是以保險人同意承保為條件的。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按照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人按照約定的時間開始承擔保險責任。

關於保險合同的免責條款。由於保險公司的合同採用格式合同,下列條款屬於無效條款:

(一)免除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義務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險人責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的。

所以,為了實現保險利益的最大化,還要看合同的具體內容,以及相關的免責條款。


陳景軍律師


你好,我是化險為易,多年保險狗!專扒保險套路。保險簽名本人簽名的話,免責條款是否成立?直接明確的說吧:如果保單不是被保人本人簽名,那這份保單都不會成立!其中保單合同包含免責條款!


題主的訴求:

大概看了一下題主的問題:題主是不是想以保單不是被保人本人簽字為理由,證明被保人在購買保險時,保險公司存在沒有明確告知免責條款的過失,從而希望保險公司進行最大額的賠付?

幫大家回顧一下題主的問題:


題主有一個哥哥,買了一個意外險,普通意外保額10萬,機動車意外保額是100萬,開拖拉機出事了,但是拖拉機無牌無證,保險合同裡有個免責條款為必須有牌有證,一開始保險公司只願意退還保費,溝通後保險公司願意賠付普通意外10萬元保額,可是被保人不滿意,覺得應該按照交通工具意外賠付100萬,現在想從保單不是被保人簽字入手,證明保險公司存在隱瞞免責條款的過失,要求保險公司全額賠付!

免責條款屬於保險合同的一部分


做為一名多年的保險狗,我覺如果說保單沒有發現不是被保人本人簽字的話還有可能會賠100萬,但是現在發現了不是本人簽字,那麼反而沒機會要求保險公司賠償100萬了。

我覺得這個問題從下面兩方面給題主做出解釋:

第一,如果保單是被保人本人簽字,那麼保險公司在銷售這份保單是就是存在隱瞞免責條款的過失,那麼法院有可能會要求保險公司賠付100萬,因為過失真實存在,被保人對條款有異議;


第二,但是如果保單不是被保人本人簽字,那麼這份保險合同就不是一份合法的合同,雖然保險公司也有隱瞞免責條款的嫌疑,但是前提是保單合法且成立。

一份保險合同都不能成立了,那麼他的免責條款又有什麼意義呢?

希望有法律專業的朋友來解讀一下!


寫在最後

最後建議題主還是找一些專業的法律人員諮詢一下。

我碰到過一個案例:一客戶C2駕照,酒後開車,並且車輛是手動檔,行駛中衝出馬路,撞上電線杆,客戶身亡,有50萬交通工具意外險,一開始保險公司拒賠,被保人家屬起訴後保險公司全額賠付。


其中的具體法律術語我不太懂,也不敢在這裡班門弄斧,只是根據我自己的保險知識來給題主一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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