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A共同給B擔保貸款10萬元,但B貸款時手續作假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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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債權人眼裡,擔保人和欠債人就是蛇鼠一窩狼狽為奸。所以,債權人一舉將他們起訴,希望法律給其重擊。萬萬沒想到,素有“背鍋俠”之稱的擔保人,可以免除法律責任,不用償還欠款。

  債權人和欠債人打官司,擔保人就是被殃及的池魚。畢竟,擔保人不是直系借貸人,只是保證者,法律有法規定,以下兩種情況,擔保人可免責。

  《擔保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的規定: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債權人和欠債人一個人唱紅臉、一個唱白臉合夥誆騙擔保人。傻白甜擔保人成了冤大頭,被債務人夥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的手段做下了擔保。

  這種套路一般是,債務人或者債權人見財起意,上演雙簧騙取擔保人信任。然後債務人就玩人間蒸發,債權人謊稱找不到他,便抓擔保人是問。一臉無知的擔保人,如果沒發現他們二人之間的貓膩,就跟待宰的羔羊一樣,隨其磨刀霍霍。

  關鍵時刻,我們還是得尋求法律幫助。諸如這種債權人和債務人串通一氣的情況,擔保人是無需承擔還款責任的。

  此外,還有另一種情況,擔保人也可免責。

  《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三十一條規定:“保證期間不因任何事由發生中斷、中止和延長的法律後果。”即只要不在保證期間內,擔保人就無需承擔償還責任,債權人也無權要求其擔責。

  如果借貸合同沒有約定擔保人的保證期限,那麼我們就按照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算起六個月內有效。超過這個6個月的保證期限,債權人就喪失了起訴擔保人的勝訴權。

  擔保人是否免責,不存在僥倖,全看事實與法律。

  擔保人被甩鍋的風險很大,作擔保必須有一顆勇敢的心和一個厚實的錢包。


重口八卦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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