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人[1992]41号部分精彩内容

教人[1992]41号之四:“进一步提高民办教师的地位和待遇,逐步实现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同是人民教师,同样履行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在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上,没有公办民办之分。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要真正做到“四个一样”:政治上一样待遇、工作上一样要求、组织上一样管理、生活上一样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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