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兮禍兮?談談WHO將遊戲成癮納入疾病目錄

5月底,遊戲成癮被世界衛生組織(WHO)納入國際疾病目錄(ICD-11)。這意味著玩遊戲過度的行為可以正式被醫生診斷並給予治療。

不過WHO的這個決定受到了來自各方的質疑,質疑者有利益相關的遊戲生產商,同時也不乏來自精神衛生專業內的人士。

作為全世界最知名的衛生權威機構,WHO的任何決定都應該建立在專業證據基礎上,並和權威醫學衛生機構意見相一致。國際上研究精神疾病最知名、最權威的組織當屬美國精神疾病學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APA),該學會所發佈的《精神疾病診斷和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大約發表於2013年)為全世界精神衛生專業人員所遵循的經典。所謂遊戲成癮,正式的名稱應該是遊戲障礙(game disorder,GD)。2018年9月在WHO網站上關於遊戲行為的介紹中,專門提到APA的DSM-5收錄了網絡遊戲障礙(internet gaming disorder,IGD)。最近幾年WHO分別在中國、日本和澳大利亞開了幾次會,隨後定義遊戲障礙,其不僅包括網絡遊戲上癮,也包括無關網絡的其他電子遊戲上癮。

儘管WHO的決定起源於APA的DSM-5,對遊戲障礙的診斷標準也參照了網絡遊戲障礙的標準,但在DSM-5中,網絡遊戲障礙是歸類於尚待研究的情況。也就是說雖然APA認為這是一種重要的、值得研究的情況,但並沒有正式將它當作一種獨立的疾病。更令人擔心的是,在DSM-5中,明確表示網絡遊戲障礙的診斷標準參照的是一項來自中國的研究。經過檢索,這項研究應該是來自北京軍區總醫院,但它針對的卻是網絡成癮(Internet addiction,ID)。

從網絡成癮到網絡遊戲障礙,再到遊戲障礙,名稱的變化不僅外行看著糊塗,即便內行也會混亂。DSM-5在中國研究的基礎上提出網絡遊戲障礙概念之後,有不少中國的研究又根據DSM-5提出了自己的診斷標準,可笑的是有些研究在前言中居然聲稱中國尚沒有可靠的診斷標準——從中國出口轉內銷的標準,中國自己的研究者反而不認識了。

不過即便是DSM-5的標準,國際上也不乏批評聲。英國諾丁漢特倫特大學有專家通過分析,認為網絡遊戲障礙診斷標準的提出,帶來的困惑大於收益。

在醫學發展過程中,有過很多技術和知識層面的經驗和教訓;同樣的,關於疾病命名和歸類也有很多經驗教訓。好的命名和分類會促進醫學的發展和規範,而壞的命名和分類則會給疾病診療、預防帶來困惑和干擾。中國對網癮的命名就催生了一個怪胎——楊永信和他的電擊療法。根據報道,WHO將遊戲障礙納入精神疾病的過程中,來自中國的專家也是主要推動力量。而所謂的遊戲障礙,在診斷標準方面和網絡成癮有著密切聯繫,這不能不讓人表示擔心。

從另外一個角度看這個問題,我們可以相信WHO將遊戲障礙納入疾病目錄會得到許多家長的認同——畢竟有相當一部分孩子甚至是成年人,因沉迷於遊戲而耽誤了學習、工作和正常生活。WHO做出這個決定的主要依據也是越來越多因為沉迷遊戲導致生活和健康狀態嚴重受損的案例,可能我們身邊就有這樣的例子。不過評價一次變革的好壞,不光要看個案,還要從整體上對比它對人群的收益和損害。對某些沉迷遊戲導致戶外活動減少、情緒和正常社交嚴重失常的個體進行干預當然是必要的,但也要小心過度診斷可能給一些人帶來的傷害。WHO特意將遊戲障礙的診斷標準時間設定為12個月,遠高於一般的精神心理疾病診斷標準(重度抑鬱症診斷標準需要2周,廣泛性焦慮需要六個月),大概也是出於這個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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