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肇事撞人自己卻賠一套房!做這事風險太大,親兄弟也要謹慎!

網上有句調侃,就算友誼的小船說翻就翻,

這友誼的小車也不能說借就借!

最近又有一個案例告訴我們:

借車有風險,請務必謹慎!

【案件回放】

近日,湖北咸寧當地法院審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女子胡某紅把自己的車借給朋友袁某,袁某酒駕將行人劉某和胡某撞倒致一死一傷,並駕車逃離。交警作出認定,袁某應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死者劉某家屬遂將司機袁某、車主胡某紅及保險公司一同告到法院。

法院經審理判決:

●袁某除去已賠償的部分,還應賠償劉某家屬52.3萬元,

胡某紅將車輛借給駕駛證已過期的袁某使用,對事故發生存在過錯,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袁某醉酒且持過期的駕駛證,故保險公司在商業三者險範圍內不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胡某紅用其位於向陽湖鎮的一處房屋作價30萬元抵償給劉某家屬,袁某現金賠付22萬元。袁某、胡某紅還共同出具欠條,承諾額外賠償3萬元,在兩年內付清。

此外,袁某與車禍中另一受害人胡某達成調解協議,賠償其8.9萬元。

借車給朋友

除了可能損壞、遺失以外

更嚴重的是出事故的風險

車主可能面臨巨大的金錢損失

這樣的事例還有

案例一

河南周口項城一位市民,飯局上將車借給朋友開去接人,朋友因酒駕釀下1死3傷的慘禍,因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入獄8年。而車主因草率借車之舉,同樣對事故發生應承擔責任,被判與肇事司機連帶承擔近60萬元的賠償。

案例二

湖南某車主把自己的沃爾沃S60借給朋友,朋友酒駕+超載+超速 飛下12米高浦沅立交橋…四死兩重傷ICU搶救…而且駕車人也在車禍中死亡。

這位車主可能面臨700萬以上的經濟追償。

這些例子確實看得人心驚肉跳

那麼借車給別人出了事故

車主的責任到底怎麼算呢?

借車給別人出了事故,車主要不要賠

在以前只要車主把車借給別人,出了事故車主無論如何都有連帶賠償責任的。但自從2017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開始實施以來,就明確規定:借車給別人後出事故,造成的損失由保險公司和駕駛員承擔,車主如無過錯,不承擔賠償責任

車主無過錯要符合3個條件

1.借車的人有駕照且未吊銷和過期。

2.駕照類型符合駕駛車型,例如C2駕照就不能開C1的車。

3.對方借車時是否知道對方有酒駕、毒駕等法律禁止情形。

對方無賠償能力,車主要墊付

如果事故造成的損失較大,導致了肇事司機賠償不了。法庭會判決車主墊付賠償金,但墊付金額不會超過汽車自身價格。事後,車主可以向肇事司機或其家屬追討墊付的金額。

未經車主同意2次轉借保險不賠

在保險的免責條款當中,有一條明確規定:未經被保險人同意或允許而駕車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可以拒賠。現實的案例是:車主把車借給朋友,朋友在未經過車主的同意下,又借給了另外一個朋友後出了事故,最終保險公司拒絕賠償

購買保險時指定駕駛人有10%免賠率

車主在購買保險的時候,保單上有一欄是否指定駕駛人。如果指定可以獲得一定的保險優惠,但如果你借車給別人開出了事故,保險公司將會有10%的免賠率。例如,事故造成了10000元的損失,扣除10%免賠1000元,你就只能獲得9000元的賠償。

對方肇事後逃逸,車主無賠償責任

有些車主比較倒黴,車借出去了,對方肇事了,又逃逸了,受害人還找上門索賠。這可怎麼辦?該不該賠?其實這種情況,車主無需賠償。同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規定,車輛借出後駕駛人肇事逃逸,由保險公司在限額範圍內賠償,不足部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

如果非借不可,需要注意什麼

朋友也有親疏之分,對於前來借車的朋友的信息,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數。要提前問清楚朋友是否取得駕照,有無實際駕駛經驗,借車緣由、時間以及目的地等。對於不太熟悉的朋友,建議更要多做衡量。借車前,車主應該查清違法情況,並明確告知朋友,還車前再進行確認,將雙方責任分清。

借車協議的必要性

“即使關係親密的親戚、朋友之間借車,為了規避日後的風險,也不妨簽訂一個協議,對借車人不得飲酒駕車、不得隨意轉借等行為進行約束。”有律師解釋道,“比如車主把車借給一個有駕照的朋友後,這個朋友又把車轉借給了一個沒駕照的人,結果發生了交通事故。

如果有協議證明車主不知情,車主就不用承擔相應責任,但如果不能證明車主不知情,就比較麻煩了。”

簽訂借車協議,能夠更好地維護借車雙方的相關利益和責任,避免事後扯皮不清。當然借車人可以主動提起籤協議,既顯誠意又能不讓朋友過於尷尬。

但是!但是!但是!

雖說簽訂協議可以避免一些風險

但上面有條解釋大家也要注意了

即使車主沒有責任

如果肇事司機賠不起,

車主還是要墊付的!

來源丨新聞晨報、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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