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該給父母彩禮嗎?

轉眼已十年


彩禮這個東西,我不知道其他人是怎麼認為的,個人把彩禮看做一種“尊重”

男友及男友的家人尊重你,就會給你彩禮,讓你的孃家知道,我們很喜愛你的女兒,願意把他娶回家當兒媳婦。

我不認同很多人說給彩禮=買媳婦的觀點,因為我身邊的很多人,彩禮都是婚後帶回來小兩口自己花的,彩禮和嫁妝一定意義上就相當於雙方父母給兩個孩子的“啟動資金”

所以,不管是第幾次結婚,如果男方真的尊重女方愛女方,就應該給彩禮。

當然,這種事情也不能一概而論,有的男方不給彩禮,是因為家庭條件真的不好,這個時候考驗的可能是女方了,你是否能接受他和他的家庭。如果你相信你們之間的感情能穩定一輩子,不需要用彩禮來證明,可以不要。如果不是,你可以少要一些(在男方家庭能承受的範圍內),說句不好聽的,至少要讓對方知道,娶我不易,請好好珍惜。或者你

看到這可能有人會說了,有些女生就是勢利,不給彩禮就不嫁了,其實就是就是不夠愛對方。這種說法我不認同。到了談婚論嫁的程度,就誰都不是小孩子了,兩個陌生人從相識、相知道相愛,真的很有緣分,很不容易,但也因為是兩個陌生人,兩個陌生的家庭,在未來會有很多種可能,誰都想好好走完一生,但防患於未然也並無錯處。

如果女方真的要求男方給她男方家庭無法承受的彩禮數量,那可能是因為勢利。

但如果男方家庭明明有條件,但就是不想給人家女方彩禮,那一方面就是男方還不夠尊重和愛女方,另一方面就是想空手套白狼,這樣的人我是不建議嫁的,因為他根本就不懂得尊重你,只是想找一個結婚對象而你,不是你,可能是任何人都行


一起長大啊


這個大概分過去和現在吧。

過去老觀念講究“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個棒錘抱著走”,孃家對出嫁女子是嫁一不嫁二。

女子離婚再嫁對出嫁女子來說,是掉身價的事,對孃家來說不是光彩,一般孃家不會再辦出嫁儀式和喜宴,再去送嫁的人,因此就談不上啥彩禮。

在我的記憶裡,我有個姑再嫁只是爺爺一個人去了下,婚後頭一年過年時姑姑和再婚姑爺挑上禮物認了個滿門親戚。

後來隨時代變化,離婚成正常事,離婚再結婚也不為怪,有的男方辦結婚喜事,女方孃家有錢也相應辦出嫁儀式,沒有規矩、不成方園,既然都辦嫁娶儀式,就有個相應的禮數,有相應禮數,就少不了其中之一的彩禮。

二婚給不給父母彩禮這沒有規定,還是商量著辦,如果女方不動客辦嫁儀式,父母也就不會要彩禮,給不給父母一點錢作安慰就看男子的誠心和心意了。


牧牛老叟


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因為不瞭解具體的內容,所以針對這個問題做簡單分析。

受中國傳統思想的影響,二婚成了不好的代名詞,時至今日,雖然社會在發展進步,但是在很多地方還是有很多人看不起二婚的。這個問題可以這麼理解,一、如果對方介意你,或者你介意對方是二婚,覺得不應該給父母彩禮錢,我覺得這是從思想上就輕視這個人,輕視這段婚姻。二、如果你們達成一致,覺得無論頭婚,二婚,女方父母養大女兒不容易,應該給彩禮錢,這當然對女方來說是最開心的事情。其實女方在意的不是彩禮多少,而是通過彩禮體現出的態度。當然,從來沒有一條規定說是結婚,男方一定要給女方父母彩禮錢的。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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