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金融中介公司轉型助貸,這是為什麼?

年輕的佳諾劉先生


從市場角度而言,網貸平臺選擇轉型助貸,如若傾向於導流模式,相當於商業模式從類銀行“放貸利息”模式變成“流量變現”模式,最重要的關鍵就是流量從哪來?

要知道,即使是行業內規模較大的合規平臺,用戶流量也非一朝一夕聚集起來的,對未來無法通過備案的中小實力平臺而言恐怕沒有這個時間了。

此外,如果選擇與大型金融機構合作,它們則往往本身就具備很強的流量規模,不太需要導流服務,而中小型金融機構(如城商行、小貸公司等)往往是地區性金融機構。

在我國的金融政策具有明顯的“屬地化管理”特色環境下,網貸平臺幾乎來自全國範圍的用戶流量,真要篩選出符合金融機構條件的用戶群恐怕也是“空間有限”。

用戶推薦的低通過率是“導流模式”的普遍難題,也直接導致了助貸機構會有動力去幫助用戶“美化”申請資料甚至“多頭借貸”,直接影響了中立、專業的角色定位。

從市場實際情況來看,目前最有積極與助貸機構合作獲客的,大多是區域性的城商行、農商行或小貸公司等,確實面臨著跨區域展業的問題。

銀保監會在發佈的《關於推進農村商業銀行堅守定位、強化治理、提升金融服務能力的意見》指出“嚴格審慎開展綜合化和跨區域經營,原則上機構不出縣(區)、業務不跨縣(區)。應專注服務本地,下沉服務重心,當年新增可貸資金應主要用於當地”。顯然監管就目前而言,對於銀行業通過互聯網平臺獲客、開展跨區域業務,持負面態度。

相比“導流”模式,“聯合放貸”模式雖然更受歡迎,商業吸引力更大,卻也因為“風控外包”與“槓槓”問題更為監管所關注。

在實際市場業務操作中,儘管理論上需要金融機構和助貸機構聯合風控,但無論是溝通成本、運營效率等各種原因,實際風控工作承擔者只有助貸機構,金融機構成了單純資金批發,槓槓風險被無限擴大。

儘管監管明確不允許“兜底”,但是在實際合作中,助貸方作為資產提供方,都會帶有融資擔保、第三方保證金等隱性兜底條款,或是通過信託通道等第三方機構進行交易嵌套。比如,金融機構往往會要求助貸機構繳納一筆保證金從而實現“零風險”效果,從而容易放鬆對貸款質量風控要求,壞賬風險大大上升。


lucky我不是藥神


客戶資源比較多,貸款相關來錢快,感覺性價比高吧


期貨可做空可日內交易


因為利潤高,風險小,隱蔽性強,不會被打擊,不會被一出事就以非集來被正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