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靜安區專利資助等申報工作的通知

因機構職能改革,根據《〈靜安區關於促進科技創新與發展的實施意見〉配套政策細則》(靜科委規(2018)1號)的規定,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啟動2019年度專利資助等申報工作。

一、資助對象

依法註冊登記和納稅登記在本區的單位,以及具有本區戶籍的自然人。

二、資助項目

資助專利授權;獎勵優秀髮明專利;獎勵知識產權試點示範單位;鼓勵企業實施《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範》;獎勵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規範化市場。

三、資助期間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獲得的上述專利授權、榮譽稱號或者實施項目。

四、資助標準

1.根據《〈靜安區關於促進科技創新與發展的實施意見〉配套政策細則》(靜科委規(2018)1號)的相關規定開展資助和獎勵。

(一)申報條件

依法在本區註冊和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以及戶籍在本區的自然人,並符合下列條件:

1.獲得國內發明、實用新型及外觀專利授權;獲得中國香港標準專利註冊、中國澳門發明專利或中國臺灣發明專利授權(以下簡稱港澳臺地區專利);獲得國外發明專利授權;

2.申請資助的期限原則上為該專利授權後一年內;

3.沒有專利權和署名權的權屬糾紛。

(二)政策支持

1.國內發明專利:每件發明專利授權資助人民幣4000元;如有專利代理費,在授權後按每項不超過人民幣2000元資助;每件發明專利授權後給予每年人民幣1000元年費資助,共兩年(第二年、第三年);

2.國內實用新型專利:每件實用新型專利授權資助人民幣500元,如有專利代理費,在授權後按每件不超過人民幣500元資助;

3.國內外觀設計專利:每件外觀設計專利授權資助人民幣400元;

4.港澳臺地區發明專利:獲得港澳臺地區發明專利授權,每件資助人民幣3000元;同一申請人每年獲得的港澳臺地區發明專利資助總金額不超過人民幣10萬元;

5.國外發明專利:獲得美國、歐洲(含歐洲專利局或歐洲單國)、韓國和日本發明專利授權的發明專利授權,每件資助人民幣不超過1萬元;獲得其他國家的發明專利授權,每件資助人民幣3000元;對同一件發明專利的資助不超過3個國家、地區或組織,同一申請人每年獲得的國外發明專利資助總金額不超過人民幣10萬元;

6.每項專利只能享受一次專項資助。

獎勵優秀髮明專利

(一)申報條件

依法在本區註冊和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當年度獲得下列獎項之一:

1.中國專利金獎及中國專利優秀獎;

2.上海市發明創造專利獎-發明專利獎。

(二)政策支持

1.中國專利金獎,獎勵人民幣10萬元;

2.中國專利優秀獎、上海市發明創造專利獎-發明專利獎一等獎,獎勵人民幣5萬元;

3.上海市發明創造專利獎-發明專利獎二、三等獎,獎勵人民幣3萬元;

4.該條政策對於每件發明專利的獎勵均為一次性,按照就高原則,不可重複獎勵。

鼓勵企業實施《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範》

(一)申報條件

依法在本區註冊和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實施《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範》(國標:GB/T 29490-2013)並拿到證書。

(二)政策支持

經專家認定後,按實際費用的50%進行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0萬元。

2.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進一步提升專利申請質量的若干意見》(國知發管字【2013】87號)和《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開展專利申請相關政策專項督查的通知》(國知發管字【2018】27號)相關要求,專利資助對象所獲得的各級資助總額不得高於其繳納的官方規定費用和實際發生專利代理服務費總額。

五、申報方式

1.網上打印相應的申請表和相關紙質材料,按照要求填寫完整。

2.單位按要求提供的材料複印件均須加蓋單位公章;個人按要求提供的材料複印件均需由申請人簽署其姓名與日期。

3.遞交的材料為複印件的,遞交材料時應同時提供原件,原件核對後退還。

4.申報材料一式一份,交靜安區市場監管局(洛川中路880號212室)進行現場審核,今年暫不實行網上審核。

六、申報受理時間

以上申報項目申請材料請於即日起至2019年9月25日(法定工作日)前報送,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不再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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