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涵代言的时候P2P还是合法的投资方式,很多银行、大型企业都对P2P公司进行过投资,并参与经营,很多明星也为P2P企业进行过代言,所以汪涵的代言在当时是合法的,汪涵无需承担责任。
至于代言费是否退还,这个需要认真探讨。既然“爱钱进”的行为已经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那么汪涵的代言费就是违法所得,从这个角度看应该退还。
2020-10-18 21:02:46 佚名
汪涵代言的时候P2P还是合法的投资方式,很多银行、大型企业都对P2P公司进行过投资,并参与经营,很多明星也为P2P企业进行过代言,所以汪涵的代言在当时是合法的,汪涵无需承担责任。
至于代言费是否退还,这个需要认真探讨。既然“爱钱进”的行为已经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那么汪涵的代言费就是违法所得,从这个角度看应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