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泉啟動養犬整治行動!

为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切实解决广大市民反映强烈的犬患影响环境问题,提高养犬人自律意识,保障和巩固创卫成果。

即日起,市城市管理局将在建成区开展违反养犬管理规定专项执法行动。


阳泉启动养犬整治行动!

在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中,市城市管理局将派出执法力量,围绕《条例》中的具体规定开展执法。

对携犬外出未使用犬绳、束链、牵引带等工具对其约束;

携犬乘坐电梯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未采取防护避让措施;

携犬(工作犬、导盲犬除外)进入机关、学校、幼儿园等公共场所;

携犬(工作犬、导盲犬除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携犬外出未及时清除犬粪;

随意扔弃犬只尸体的行为。

由市、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据《阳泉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对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工作犬、导盲犬除外);占用公共区域养犬;未采取防护避让措施,造成犬只伤害他人的行为,由市、县(区)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扣押或者没收犬只,并进行行政处罚。此外,违反规定,拒绝、阻挠捕杀患有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犬只的行为,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将予以处罚。

爱犬是您的权利 文明养犬是您的义务!

市城市管理局提醒市民:

要严格遵守《阳泉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文明养犬,依法养犬,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卫生的城市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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