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糊了是由於飯圈粉絲自己鬧得”這種言論是合理的嗎?

裴紅義


肯定不合理啊。每個人的言行都代表自己。法律面前哪有什麼明星粉絲。都有姓名身份證。做錯了事,未成年人父母有部分連帶責任,成年人父母都不能替其負責,不知道什麼人能說出偶像買單的話。

粉明星是粉絲自發行為,明星沒有求著粉絲粉,不能選擇甚至拒絕粉絲喜愛他。當然拒絕也沒有用。

如果非要明星負責,那麼是不是明星需要對粉絲進行嚴格挑選,考核。發粉絲證。選擇那些對自己有益的粉絲,拒絕那些沒用的粉絲呢?如果沒有選擇的權利。何來負責一說。

而且粉絲對明星的喜歡又多久,也是不一定的。去年又沒有合同合約,明星費勁巴巴去負責,結果粉絲轉頭喜歡別人了。誰來替明星損失負責。

粉圈謬論。就別來荼毒大家了。我只遵守法律法規。


親親小胖妞


227事件最初是因為粉絲,是不是自稱粉絲,就能代表肖戰了,若是如此,豈不是但凡有個粉絲的人,就該瑟瑟發抖了?只要是一個人,就沒有十全十美,碧玉無瑕。想挑一個人的錯誤,只要有心,誰也免不了中槍!斷章取義、強加意義的文字遊戲,就想毀一個人,該道歉的又是誰?很多人一知半解的帶節奏,叫囂最順嘴的話~~xz必糊,糊穿地球!這,恐怕也是他們的終極目標。但我看到了他的珍稀。他不是日韓系的帶耳釘染頭髮的花樣美男,也不是歐美系的硬漢,是一張中國氣質的臉,帶著九年制義務教育,高考錘鍊、特長學習,大學教育,社畜經歷,走過了大多數人走過的路,跳槽到了極少數人能爭鋒的地帶。他的表演富有靈性,難得的文化底蘊,讓他能較好的理解和演繹角色。多麼希望,這張帶有中國風貌的臉,可以和那些大牌一樣,入世界影壇廝殺。其實我們路人清醒的知道,他的處境,不發聲是錯,發聲更能被有心人挑出大把的錯。我等凡人,只想在能力範圍內,溫柔以待珍稀的存在!


之墨


粉絲行為偶像買單,偶像可以承擔一部分責任,失去一些路人緣,所以3月初大部分人是覺得肖戰還承擔一些,遭到抵制可以理解!但是後來往不可控發展了!沒有誰的罪是不可饒恕的,法理上也說不通!干擾商家影響經濟,政府部門施壓胡亂舉報,是犯罪,網暴他人也屬於犯罪!把流量明星當成商品標籤撕掉,以對抗資本,這種不把人當人是不對的!而且一直在繼續,抹黑公益,抹黑公益歌曲,手撕官媒,按壓一切反對聲音等等!明星也是一份職業,也是一個活生生的人,要被當成商品摧毀,我不知道那些到底是什麼人,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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