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第一天,閩侯公告21日出讓福州高新區2幅地塊,都在南嶼鎮

2020年1月1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榕高新土让[2020]01号公告,将于2020年1月21日上午10:00,拍卖出让2幅地块。拍卖地点位于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

据悉,即将拍卖的两幅地块榕高新2019-07号、榕高新2019-08号均位于南屿镇,一幅位于旗山脚下,一幅位于湾边大桥东侧乌龙江大道南侧。

新年第一天,闽侯公告21日出让福州高新区2幅地块,都在南屿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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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高新2019-07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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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高新2019-07号地块位于南屿镇中溪村、后山村,占地38539.03㎡,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容积率1.0以上1.8以下(含1.8),建筑密度27%以下(含27%),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限高40米以下,其中商业用地占计容总建筑面积7000㎡。

新年第一天,闽侯公告21日出让福州高新区2幅地块,都在南屿镇


为解决被征地农民安置问题,宗地榕高新2019-07号竞得人需提供限价回购住宅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回购价为5100元/平方米。

为解决被征地村和村民生产生活问题,宗地榕高新2019-07号竞得人需开发建设产权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商贸综合用房,按产权建筑面积3000元/平方米予以回购。

宗地榕高新2019-07号应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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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高新2019-08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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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高新2019-08号地块位于南屿镇六十份村,土地面积40716.01㎡(其中幼儿园4050㎡),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商业设施用地。容积率1.0以上2.5以下(含2.5)(其中幼儿园0.8以下(含0.8))。建筑密度26%以下(含26%),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限高(米)50以下(含50)。其中商业用地占计容总建筑面积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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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被征地农民安置问题,宗地榕高新2019-08号竞得人需提供限价回购住宅建筑面积47500平方米,回购价为5100元/平方米。

为解决被征地村和村民生产生活问题,宗地榕高新2019-08号竞得人需开发建设产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商贸综合用房,按产权建筑面积3000元/平方米予以回购。

宗地榕高新2019-08号配套幼儿园须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分期建设的住宅项目,配套幼儿园应自交地之日起2年内完成建设。竞得人须将幼儿园在完成相关核验后3个月内无偿移交给福州高新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若未按上述规定建设或建设不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将暂缓办理规划条件核实、土地核验、预售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新年第一天,闽侯公告21日出让福州高新区2幅地块,都在南屿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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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地价、限房价、公开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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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本次出让各宗地拍卖均采用“限地价、限房价、公开摇号”方式:宗地榕高新2019-07、08号设定最高限制价格(溢价率上限设定不超过起始价50%),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宗地榕高新2019-07号最高限价60000万元;宗地榕高新2019-08号最高限价49500万元;),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通过现场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项目建成后须按照房管部门确定的销售最高限价(均价)销售。

公告还规定,竞得人需集中预留一定面积的可售商品住宅,待限价回购住宅移交手续办结后,方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手续。

本次出让各宗地竞得人应自开工后一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出让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并全部公开对外销售。

本次出让各宗地竞得人自南屿镇人民政府交地后9个月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开工后3年内竣工。开工时间以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为准,竣工时间以通过单体竣工验收为准。开、竣工日期每延缓一日的,由出让人向竞得人收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总额的0.5‰作为违约金。

福州高新区管委会有权对本宗地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出具接收上述要求的承诺函。


来源:福州房产综合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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