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婚後獲得的身故保險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一个人婚后获得的身故保险金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要回答这个问题,最主要的参考条件是这张保单有没有明确指定身故受益人。

一般来说会存在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这张保单明确指定了身故受益人,那么他所获得的身故保险金就不是夫妻共同则财产。

例如王先生的母亲自己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保险,在身故受益人那一栏明确地填写了王先生的名字及个人相关信息。母亲去世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王先生获得的身故保险金就是他的个人财产,与他的老婆没有关系。

我婚后获得的身故保险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种情况:如果身故受益人为法定继承人,那么此时身故保险金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按上面的案例,王先生母亲的保单身故受益人选择的是法定继承人,并且王先生是母亲唯一的法定继承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规定,他会获得全部的身故保险金。在这种情况下,王先生获得的身故保险金也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里面可能有些人会有些疑惑,法定也不是共同财产,什么原因,这是因为,在国家法律规定中,第一顺位继续人并不包含儿媳妇。

第三种情况:如果保单没有填写身故受益人,身故保险金算作遗产继承,那么此时身故保险金应是夫妻共同财产。

假设王先生的母亲没有在受益人这一栏填写任何信息,也没有选择法定继承人。母亲去世后,这笔身故保险金将作为母亲的遗产处理,由王先生继承。可王先生在继承这笔遗产时是已婚人士,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笔身故保险金归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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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申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或者夫妻一方作边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企金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易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

第十八条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入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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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

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

(二)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脸台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三)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对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ー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ー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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