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談鮑某某涉嫌xx案(一)

吃瓜群众这两日忙了又忙,连众多女星们也都义愤填膺地加入了进来。目标指向是

——大牌、金牌、内外牌律师鲍某某涉嫌性侵一案。

见仁见智、众说纷纭。

网查,鲍某某生于1972年,天津大学毕业,2001年出国留学。十余年后回国,国家认证为海外引进人才。对了,还有未婚(差点忘了)。

先扯点别的。

前些日子电视上播出的连续剧《精英律师》一度发热,吸睛、吸粉无数,我却未敢去加入睹其风采。原因于被剧名中的“精英”二字击倒了,怕自己已届知天命之年,碌碌无为至今,见同行们却个个“精英”而使自己无地自容。

不知道原著作者是不是律师,如不是律师尚可理解,如是律师,则不敢苟同。

律师就是一个职业,本本分分地去执业,无论何种成果都是分内之事,自我标吁精英,作为律师我为这部剧有点脸红。

很显然,现在鲍某某属于人们意识里标榜的“精英”一族,鲍某某身上光环无数,出国转一圈身份身价暴涨。

可能这也是一些社会高层、名流人士挖空心思把孩子弄到国外的一个因素吧。

每出现一个热点,我们往往从横纵两个方面去扒,就像看一篇学术论文,你要看百分之八九十的废话(相对而言),然后才能找出重点。

鲍某某一案也是如此。

我们没有必要去深入鲍某某的什么身份,至于是受害人李某某的报案,为什么公安先是不立案,接着立案又撤案,是国家职能机关解决的问题,如果查,也会给大家结果的。

再就是受害人李某某的身份问题,她是如何到鲍某某身边的,合法还是非法,她妈做的对不对,送养中介违不违法,也是国家职能机关解决的问题,如果查,也会给大家结果的。

既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就单独查鲍某某是否构成强奸就行了。

据说,受害人李某某找的律师是大作家某某的妻子,这下吃瓜群众放心吧,别看前两年,某老师把编剧、导演练得像面条似的。但应对一个海归人才律师,作家是不会有任何问题的。

之所以大牌对大牌,怕的就是力量不均衡,侦察机关的工作出现倾斜。

都是人,也都受制于人,谁也怕因为工作的事把自己栽进去。也就是这样的自我保护心理,往往使简单问题复杂化、复杂问题简单化。人生不易,老婆孩子还指望着咱生活呢。

又闻,最高层已成立专案组。同志们再放心吧,这一下案子应该是就水泼不进了。

就看案情吧。

从目前网曝的信息分析,案件存在一个基本事实,即,鲍某某和李某某发生了性关系。客观事实存在了,就看两者的主观意志了。

其实这是一句废话,全国人民都知道,但必须先说出来,好接着往下说。关键点是李某是不是自愿?

鲍某某说,我和她谈恋爱,过几年她岁数到了我娶她。言下之意,恋爱期间发生性关系是正常的、自愿的。

李某某说,我没和他谈恋爱,他强奸我。

包某某虽然在表态中没有明确承认和李某某发生过性关系,但按三段论分析他已经认可了受害人和他发生性关系的事实。

――说的有点麻烦,简单打个比方,比如说,老师批评一个学生,追让你抄写张同学作业的?这个学生说,是这个张同学把作业递给我的。

我感觉鲍某某找的理由有点可笑,还多少有点WC。象本人已经马上50岁的人了,日常生活里我见到年龄30岁以下的女孩子,要么称呼一声闺女或者一声孩子,把自己以长者自居。而这些孩子们也听懂话,要么回称呼我“叔叔”或者“大爷”,有几次,几个熊孩子竟称呼我“爷爷”,把我气爆了。

按常理说,中老年人就是找结婚对象,也应该找成年青年,还没听说过琢磨18周岁以下年龄的小孩的,鲍某某所称的“忘年恋”很难成立。

再说,老百姓有句话说“会说赶不上会听”,李某某如果心甘情愿地和一个功成名就的“半老头子”谈恋爱,人家还去自杀干啥,幸福还来不及呢。

作为一个法律人,鲍某某还真说的出口!啧啧

(未完待续)

试谈鲍某某涉嫌xx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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