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消費被“坑”?不怕,閱讀這些維權典型案例,學會維護個人權益!

記者近日獲悉,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面對市民朋友的投訴舉報電話,南明區市場監管局第一時間給予了回覆,並採取多項措施維護和穩定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公佈疫情期間消費維權典型案例,引導廣大消費者有效維護自己權益!


消費者投訴事件一:

近日,南明區市場監管局市府路分局接到一起投訴,消費者自述在市府路分局轄區一旅行社預訂了春節期間往返普吉島的機票數張,共計花費金額19680元。由於疫情,該旅行社取消了行程,同時航空公司也取消了航班並對旅行社進行全額退款,但該旅行社以未復工復產為由,直到4月初還未對消費者進行退款。期間,消費者多次聯繫商家協商未果,最終求助於市場監管局。

疫情期間消費被“坑”?不怕,閱讀這些維權典型案例,學會維護個人權益!

電話調解

接到投訴後,市府路分局立即聯繫了商家。執法人員對其進行耐心的勸導。疫情以來,旅遊業受到較大沖擊,但消費者也是受害者之一。根據3月18日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下發《關於恢復旅行社部分業務經營活動的通知》,明確各地旅行社可在嚴格落實防控措施、加強衛生管理、確保員工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合規有序地開展部分旅遊業務經營活動。旅行社復工後,就應該及時處理此事,退款給消費者。這不僅對穩定社會有益,同時也給予了消費者再次在該旅行社消費的信心,塑造了旅行社誠信經營的口碑。在對商家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後,商家表示一定儘快退款,給消費者滿意的答覆。

兩天後,消費者接到全部退款,並致電市府路分局表示感謝,該投訴得到圓滿解決。


消費者投訴事件二:

日前,南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新華路分局接12315投訴,消費者楊某稱其於2020年3月10日在轄區某商戶購買一臺筆記本電腦,但次日使用時發現電腦竟“變了樣”,出現運行緩慢並伴隨花屏現象發生。消費者多次與商家協商無果,故投訴至12315希望得到解決。

據悉,商家在出貨包裝時由於操作不當,誤將其他庫存商品裝箱拿給消費者,消費者拿到的並不是購買當日驗機的那臺電腦,而後雙方在溝通時言語過激,溝通不暢,導致多次協商無果。

瞭解事情後,新華路分局工作人員通過對商家說服教育及指導,指出商家在銷售及服務上存在的問題,同時對消費者進行勸導,在工作人員的耐心調解下,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商家同意為消費者更換原配置的電腦,並當即賠付消費者500元,為給消費者帶來的困擾表示歉意。

事後,消費者與商家對新華路分局做出的調解表示感謝。至此,該投訴圓滿解決。


消費者投訴事件三:

新華路分局接12315轉辦投訴,為消費者退購400元訂購款,消費者劉某稱自己於年前在本轄區某旅遊社訂購了溫泉服務,但由於疫情原因,不能前去消費,於是在微信向商家提出退款申請,商家同意退款但至今未退,且消費者再次通過微信聯繫商家時,商家未做任何回覆。消費者遂投訴到12315,希望商家出面給予答覆並退款。

疫情期間消費被“坑”?不怕,閱讀這些維權典型案例,學會維護個人權益!

電話調解

據悉,消費者於2020年1月初在該旅行社訂購溫泉服務,原計劃年後體驗溫泉服務,但由於疫情原因只能取消本次消費。商家確實答應退款,但疫情期間無人管理該微信號,故無人辦理退款事宜。在工作人員的指導調解下,商家認識到自身管理存在的問題,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商家決定提前將訂購款退還給消費者,消費者致電分局表示感謝。

為更好保障消費者權益,下一步,南明區市場監管局還將加大宣傳教育,針對防疫物品和生活物資價格投訴集中的問題,南明區市場監管局進行專題分析研判,專門製作宣傳長圖,在轄區內廣泛宣傳食品安全、價格公示、疫情防控等工作,詳細解答經營戶疑問,督促經營戶向消費者公示防疫物品價格,引導經營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加強自律,自覺規範經營行為,誠信守法經營。同時,加大執法打擊力度,全面排查各類藥店、超市、農貿市場等各消費領域,通過懲戒“極少數”、警醒教育“大多數”的方式,持續釋放規範經營、強化監管的強烈信號,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撰文:全媒體記者 曾權發

圖片:王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