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航母用省名命名,那省的名字被用完了该怎么办?

倪翠坪


我是冬雨AK ,说下看法,我认为这种情况是不会出现的!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舰艇命名条例》,一级主力舰,也就是航母,战列舰,巡洋舰以省,直辖市,自治区来命名,而我国目前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总计可以为34艘航母命名,而目前只有“辽宁”“山东”两舰,就算将来两栖攻击舰也以省,直辖市来命名,名额仍然十分充裕。

我们可对比一下目前蓝星最强的美国,他拥有11艘航母和12艘两栖攻击舰,就已经可以实现全球部署了,而我们不想称霸全球,也不想在世界各地耀武扬威,动不动的欺负别人,所以,也不需要建造那么多的航母,据估计,中国如果能保持5-7艘的航空母舰就足够了,再辅助以7艘左右的两栖攻击舰,足以维护我国在世界各地的合法利益了,因此只需要十几个舰名就足够了!

就算我们的省直辖市名称轮了个遍,还可以采用新舰用老名字的办法,要知道,很多具有光荣历史的舰名都会有传承的,例如曾经的051型驱逐舰“济南”舰,舷号105,退役后,新的052C神盾舰152号舰继承了“济南”这个光荣的名字,成为新的“济南”号!

所以,基本不用担心出现省的名字被用完了,无名字可用的情况。


冬雨AK


胃口有点大啊,航母命名将省份用完,那起码也要建30多艘航母了;不过也不用太担心,用完了可以重头再来,这是多国海军通行做法。

按照《海军舰艇命名条例》来看,航母在我国被定位为一级舰,其命名以行政省和直辖市命名,我国首艘航母就被命名为辽宁舰,国产首艘航母则是被命名为山东舰,后续还会有台湾舰、广东舰、海南舰等等,这一点应该是没有争议的。曾几何时军迷们热议的“皮皮虾”、“毛泽东”等命名是不可能出现的了。

加入我国航母将所有的省份和直辖市全部用完,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就是说我国有23个省份,4个直辖市以及两个特别行政区和5个自治区,符合航母命名要求的加起来总计34个,也就是说至少有34艘航母才能出现行政省或直辖市被用完的问题,以当前的发展态势看,那时我国不敢称得上是航母强国,航母大国的身份是当值无愧的。

一般航母的服役年限在40-60年左右,有些国家的航母服役时间更长一些。我们以40-60年为一艘航母的全寿命服役周期,34艘航母的总服役年限将是一个可怕的年限数字。通俗点讲,我国航母总数超过34艘,以后续保持十艘航母在役,保守计算也将是在几百年之后的。我们的军迷朋友这个心操的有些早了,孙子手里也比一定能看到的结果,爷爷这个心显然有些操过头了。

按照我国先前的惯例,对于一些有英雄事迹传承的舰艇舰名在后续的舰艇中得到延续,这种例子在我军极为广泛。比如我国首艘第四代导弹驱逐舰055型万吨大驱,首舰被命名为南昌舰,舷号101.不管是这个舰名还是舷号在人民海军发展史上都有重要意义,单纯的来看看舰名,南昌舰到055已经使用了三代,第一代南昌舰是接收的国民党起义舰艇,排水量千余吨;第二代南昌舰是我国自主设计建造的第一代导弹驱逐舰051型,成为人民海军首艘旗舰,舷号163,于1982年服役,2016年退出现役。

从南昌舰的舰名传承来看,先后经历三代,从千余吨的吨位一直到今天新南昌舰的满排12500吨,见证了人民海军驱逐舰更迭换代的发展历程。所不同的是,舰名得到沿用的同时,每一代舰艇的舷号发生了变化,第二代南昌舰舷号163,第三代则为101,这也就使得三代舰艇还是很好分辨的,也不违背海军有关舰艇退役后舰名、舷号全部退役的规定,在管理上也不会出现混乱,更多是作为一种精神得到传承。

航母亦是同样的道理,我们首艘航母辽宁舰启用舷号为16,就算是发展34艘,按照舷号延续的规律,第34艘航母的舷号也是49,到了第35艘我们的行政省和直辖市就用完了,但是舷号并没有用完,两位数的舷号还有50个,第35艘航母舷号将是50,但是名称就可以重新启用,辽宁舰也可以、山东舰也可以,秉承的一个原则就是舰名2.0版本的舰艇已经退役,凡是退役的都可以重新启用,毕竟一艘航母服役年限大致最多也就是60年,这并不是不可能的,且和驱逐舰一样,舰名相同,但舷号不重复,也不存在混淆的问题。

当然这些都只是后话了,说不定在以后海军会根据发展情况对现有的命名条例进行修改,也不是不可能的,毕竟未来是充满未知的,凡是都有可能发生。不用担心航母没有舰名,一代用完,我们开启第二代的征程,第二代结束了还有第三代,这不是太大的问题。


鹰鸽分析


不可能建这么多航母,省名用完,再加数码不就行了吗。例如:辽宁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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