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漢超這種行為放到歐洲那些著名俱樂部會怎麼處理?

我的手上有人質


首先,從手頭現有資料中查閱,還有沒歐洲俱樂部球員塗改車牌被處罰的相關報道。

英超老將魯尼曾經因酒駕被罰款和做100小時的義工,俱樂部未就此事進行追加處罰。

其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故意遮擋、汙損車牌號的罰款20元—200元,駕駛證扣12分。恆大俱樂部在於漢超已經受到法律制裁的情況下,依據內部隊規將其開除。“交警認定就開除”,鐵腕治軍的背後,是彰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覺得於漢超違法被處理是應該的,但不至於被開除。

再次,作為與梅西同齡的球員,我們腦洞大開假設下,如果這次塗改車牌的主角是梅西,會不會和于漢超遭遇同樣的境地?肯定不會。網絡上對恆大處理于漢超的做法,一直存在著較大分歧,形成態度截然相反的兩個陣營,就很難說明問題。對於于漢超事件,個人觀點始終堅持因年齡偏大被清洗,不喜勿噴。

最後,中國球迷長期因足球運動成績不佳而積聚的怒火,終於在於漢超事件中得到全面釋放。于漢超有錯,而且觸犯了法律,但不要落井下石,“痛打落水狗”。中國足球走到今天,不是處理一個于漢超就能扭轉的。

足球運動員就是時下社會的“巨嬰”,從重從嚴處理于漢超就能改變嗎?肯定不能。停止網絡上的口誅筆伐,靜下心來,或許我們在認真反思後,會有更加理性的答案。


繁華正在遠去


在一個法治國家連總統都會被送上法庭,更別說一個球員。

如果他敬畏法律就不會幹這麼下三濫的事。

如果一個人連法律都不敬畏,會敬畏規則嗎?今天換假牌照誰能保證以前沒踢過假球、以後不踢假球。

開除一點都不怨

事雖不大,但性質惡劣。


tsyang


于漢超塗改車牌行為按國家法律規定是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屬於違法行為但並不構成犯罪。恆大按俱樂部的“三九規定”決定對於漢超予以開除,如果在歐洲的球員出了類似的事,俱樂部會怎麼處理呢?

比達爾酒駕至車禍

2017年美洲盃上,智利國家足球隊中場主力阿圖羅·比達爾在與墨西哥隊的比賽結束後,比達爾利用短暫的假期駕駛自己的最新型紅色法拉利跑車帶這妻子去首都聖地亞哥市以南57公里的一家五星級賓館參加活動,在返回首都的路上與一輛白色的雪弗蘭相撞。經查比達爾體內酒精含量超標,屬於酒駕範疇,但距離醉駕尚有距離,所以不涉及到牢獄之災。因為是在美洲盃期間他所在俱樂部拜仁並沒有對他作出過處罰。

前曼聯前鋒魯尼酒駕

也是在2017年,英國警方就在威爾斯姆洛叫停了一輛黑色大眾甲殼蟲車,而車主正是魯尼。事後魯尼承認了自己酒駕。法院也對魯尼做出了禁止駕駛兩年,同時還要在一年之內完成100小時的無償的社區勞動的處罰。此事也使得埃弗頓大為震怒,科曼已經通牒魯尼,如果魯尼再犯事,他就會被清洗。埃弗頓俱樂部看樣子還是給了老將機會只是予以了警告。

法國門將洛裡酒駕

2018年可能是拿了世界盃太嘚瑟,法國國門洛裡在當地時間凌晨2:20,和國家隊隊友吉魯和斯科爾切尼一起用餐後,被當地警方在倫敦市中心的格洛斯特廣場被攔下,經檢測,洛裡體內的酒精含量是正常指標的兩倍。洛裡被處於禁止駕車20個月和罰款5萬英鎊。熱刺隊內對他處於30萬英鎊的罰款。

所以從上面的事例可以看出歐洲俱樂部對球員有違法的行為的時候大多數是以警告或罰款為主,很少會做出開除出隊的作法。國內也出過類似的案例那就是張修維酒後駕車,後天津權健在經過考慮處以張修維停薪六個月,有關部門也開出來罰單:拘役三個月並緩刑三個月,處以罰金8000元。

而於漢超被恆大開除是情理之中還是過於嚴厲,大家可以參與討論說出自己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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