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口:检法联手化积怨破解六年“执行难”



重庆城口:检法联手化积怨破解六年“执行难”

资料图


“检察官在疫情期间为这个案子不停奔忙,在这么短的时间就让我拿到赔偿款,也让我和邻居一场持续6年的纠纷圆满化解,我很感动!”


2020年3月19日,在城口县检察院的努力下,成功促成一起纠纷长达六年的“执行难”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事后,案件当事人汪某对记者说出上述一番话。


据了解,这是城口县检察院积极转变执法理念,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畅通群众诉求“绿色通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一个缩影。


同乡务工起纠纷,难执行


2013年,同住在城口县咸宜镇的刘某与汪某一同到福建省漳平市某机砖厂务工。同年11月,两人因不满工作安排发生冲突,在争吵过程中刘某将汪某打成轻伤,后刘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2014年5月,经漳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同时应赔偿汪某各项经济损失8万余元,扣除刘某预先支付的3万元后尚欠5万余元赔偿款未支付。


因刘某居住地及财产均在城口县,漳平市法院遂将案件委托城口县法院执行。2015年7月,汪某起诉至城口县法院,请求刘某支付后续医疗费用。城口县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于2016年1月作出民事判决,要求刘某支付汪某后续医疗费1万余元,后本案进入执行程序。


城口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刘某经济困难,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多次到刘某家中查看均未见到其人,经汪某同意,县法院对所涉两件执行案件均作出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


检察机关行动快,破僵局


纠纷发生六年多,汪某仍未拿到6万余元赔偿款,于是在2020年3月12日向城口县检察院反映此事。


城口县检察院接到案件线索后高度重视,指派检察二部检察官卢波主办此案。卢波和同事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到县法院调阅案卷资料,了解纠纷的前因后果。随后又第一时间赶往刘某户籍所在地咸宜乡环流村和现居住地鸡鸣乡场镇,向乡政府和村委了解刘某的家庭及务工情况,并向刘某邻居了解了刘某近年来是否在家及收入状况。


在调查走访过程中,卢波发现当天刘某恰好在家,便主动接触当事人,询问其不主动履行赔付责任的原因。原来,刘某并不是不愿支付赔偿款,只是觉得多年的邻居一朝反目,这个“心结”一时解不开。检察官便耐心细致地做起思想工作,同时表示,尽快支付赔偿款、取得对方谅解,一定能将矛盾化解。经过一番劝说,刘某表示愿意支付赔偿款,并同意检察机关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检法协作促和解,解难题


案件情况基本查清后,城口县检察院立即与县法院取得联系,经双方商议决定由检法两家共同出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尽快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纠纷。


3月16日,在县检察院与县法院执行法官的主持下,一场调解会在汪某家中进行。一开始,双方都有些不配合,卢波就慢慢将相关法律一一通俗直白地讲解给他们听,并向刘某说明了拒不执行判决的严重后果,同时考虑到刘某家庭情况相对困难,以及两家原本和睦的邻里关系,又就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与汪某进行了长时间的协调沟通。经两个半天的协调,刘某与汪某终于就和解达成一致意见,长达6年的矛盾积怨终于得到化解。


3月19日,刘某和王某自愿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刘某当场向汪某交付现金5千元,并承诺3天内支付完剩余赔偿款。在达成和解的第二天,刘某便将剩余赔偿款项转入了法院执行账户。目前,汪某已收到全部赔偿款,并向县法院申请终结所涉两案执行程序,为这耗时六年多的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县法院执行法官表示,这起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和解离不开检察机关所做的努力,是解决“执行难”的一个新的突破口,今后检法两家可以常沟通、共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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