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投毒23個孩子,幼童搶救10個月終離世,媽媽:錢能換回兒子嗎

2019年3月27日,河南焦作解放區某幼兒園的小班老師王某,因班上孩子難管,且自己的工資待遇不如同校的中班老師,便心生不滿,與中班老師發生矛盾。事後為了報復,王某在幼兒園加餐時間,往中班孩子的八寶粥裡投放了亞硝酸鈉,導致中班23名學生中毒。其中該班學生王某熙在中毒後,治療了10個月,不幸離世。事發後,這家無證經營的幼兒園已經被責令關閉。

老師投毒23個孩子,幼童搶救10個月終離世,媽媽:錢能換回兒子嗎

1月28日,孩子離世以後,父親把他的遺體送到了當地的殯儀館。孩子母親張女士表示,在醫院治療的10個月中,所有費用都是當地衛生局支付的,但相關負責人說殯儀館3個多月的停屍費,需要自掏腰包。另外,去年10月,曾有相關部門工作人員來做他們的思想工作,勸他們給孩子拔管放棄治療,並表示投毒致人死亡和致人傷害的量刑有很大差別。

對此,張女士說不忍心就這樣結束孩子的生命,並且再多的賠償也已經換不回自己的兒子。據瞭解,從去年7月立案,至今已經過去9個月時間了,案件還沒有開庭審理。而最近幾天,相關部門表示需要等孩子火化以後,有了屍檢報告,才能正式開庭審理。而最令她感覺心寒的是,從去年投毒事件發生到現在,王某的家人一直沒有出面,更別說道歉了。

老師投毒23個孩子,幼童搶救10個月終離世,媽媽:錢能換回兒子嗎

據瞭解,投毒的王某,不僅是一個幼兒園老師,並且已經37歲的她,也有一個自己的孩子。可她卻只是因為工作上一點點的不順心,就選擇投毒報復。真真應了那句"地獄空蕩蕩,魔鬼在人間"。

我們都知道,在日常工作中發生不愉快,是很正常的事情。而當遇到這類問題時,我們應該積極與周圍同事或上級溝通,協商解決問題。而即便溝通失敗,甚至與對方產生矛盾,也不應該用犧牲他人生命,這種極端的方式來報復別人。可加可悲的是,投毒的受害者還都只是一群四五歲的小孩子。

不難發現,在整個事件中,有兩個問題值得我們注意。一個是涉事幼兒園,在事發後才被查出為無證經營被關閉。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民辦幼兒園如果在選擇登記時為營利性幼兒園,開辦者需要在當地的工商行政辦理相關手續。並且需要經過政府明確土地、房屋等固定資源的權屬,還需要通過辦學許可證的審查持證辦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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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我們不免心生疑問,涉事的幼兒園一直屬於無證辦學,直到東窗事發才被清查,那麼這家幼兒園在創辦之初,又是怎麼躲過審查的呢?而經營多年的幼兒園,又是否繳納過相關稅費呢?如果按時繳納了稅費,那麼這筆稅費又進了哪裡,如何入賬呢?

再有,從去年7月8日立案至今,9個月時間仍未開庭審理,也非常讓人不解。並且,相關部門在立案期間,竟要求受害者家屬放棄治療,以求高額賠償並嚴懲罪犯。而後又再三要求家屬火化遺體,重重疑點不免讓人心生疑惑,這個案件背後是不是有什麼不可告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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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們經常看到一些關於學校的社會安全事件,每當這些事件的發生地是幼兒園時,總是讓人十分揪心。我們都知道,幼兒園的孩子相對於其他年級的學生來說,年紀還太小,不諳世事,需要花費大量的精力和時間進行管理。

因此,從這一點來看,幼兒教師的考核非常重要。在筆者看來,幼兒教師的考核標準,不應該僅僅是專業知識層面,更要注重一個人的品質和性格。在上述事件中,一方面幼兒園沒有按照規定取得許可證開辦學校,經營者揹負責任的背後,也有當地政府疏於管理的因素在裡面。同時,幼兒園在錄取教師時也應嚴格考核;

另一方面,立案9個月,直到孩子搶救無效離世3個月以後,孩子的家長仍未收到法院開庭審理的通知,也非常讓人深思。從這件事情看,當地相關部門的辦事效率有待提高。

從以上案件可以看出,有關部門應該加強監管,杜絕非法辦學的事件。同時,一些民辦的教育機構在招聘時,應充分考慮行業的特殊性,對教師崗位進行嚴格篩選。另外,對於一些教育培訓行業的從業者來說,也應該時刻保持一個健康的心態,規範自己的言行,不要因為自己的任性,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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