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集團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開發行公司債券預案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786 證券簡稱:北新建材 公告編號:2020-025

北新集團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開發行公司債券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北新集團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4月27日召開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符合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條件的議案》及《關於公司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方案的議案》。為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優化債務結構、滿足公司資金需求,公司擬面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總額不超過20億元人民幣的公司債券。本次發行公司債券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並報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註冊。現將本次發行公司債券的具體方案和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關於公司符合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條件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公司已將公司的實際情況與上述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逐項對照,認為公司符合現行公司債券監管政策和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條件的各項規定,具備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資格。

二、公司本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具體方案

1.發行規模

本次債券的發行規模不超過人民幣20億元(含20億元),具體發行規模擬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並由董事會進一步授權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管理層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證券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根據公司資金需求情況和發行時市場情況在上述範圍內確定。

2.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

本次發行的公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按面值平價發行。

3.發行方式及發行對象

本次債券在經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無異議並於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註冊後,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國境內公開發行。發行對象為符合《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的專業投資者。具體發行方式擬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並由董事會進一步授權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管理層根據市場情況和公司資金需求情況確定。

4.品種及債券期限

本次債券期限為不超過10年(含10年),可為單一期限品種,也可為多種期限的混合品種,本次債券的具體期限構成和各期限品種的發行規模擬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並由董事會進一步授權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管理層在發行前根據相關規定及市場情況確定。

5.債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債券採取單利按年計息、不計複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最後一期利息隨本金一同支付。本次債券的具體票面利率和付息方式擬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並由董事會進一步授權公司法定代表人、管理層與主承銷商根據本次公司債券發行時市場情況確定,並將不超過國務院或其他有權機構限定的利率水平;如發行後涉及利率調整,可以根據市場情況確定調整後的利率和付息方式。

6.擔保方式

本次債券無擔保。

7.募集資金用途

本次債券發行的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可用於償還公司債務、補充流動資金、支持綠色產業等相關法律、法規允許的用途。具體募集資金用途擬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並由董事會進一步授權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管理層根據公司實際需求情況確定。

8.上市安排

本次債券發行完畢後,在滿足上市條件的前提下,公司將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經監管部門批准/核准,在相關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請本次債券於其他交易場所上市交易。

9.償債保障措施

若公司本次債券發行後出現預計不能按期償付債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償付債券本息的情形時,將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並由董事會進一步授權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管理層辦理與下述措施相關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東分配利潤;

(2)暫緩重大對外投資、收購兼併等資本性支出項目的實施;

(3)調減或停發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和獎金;

(4)主要責任人不得調離。

10.承銷方式

本次債券的承銷方式為主承銷商餘額包銷。

11.決議有效期

本次發行公司債券決議的有效期為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24個月。如果公司在決議有效期內已取得監管部門的發行批准、許可、備案或登記的(如適用),則公司可在該等批准、許可、備案或登記確認的有效期內完成有關本次債券的發行。

三、關於本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授權事項

為有效協調本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過程中的具體事宜,擬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並由董事會進一步授權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管理層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發行方案的基礎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從維護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則出發,全權辦理本次公開發行的相關事項,包括但不限於:

1.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根據公司和債券市場的實際情況,制定及調整本次債券的具體發行方案,修訂、調整本次債券的發行條款,包括但不限於具體發行規模、債券期限、債券品種、債券利率及其確定方式、發行時機、發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發行及各期發行的數量等)、是否設置回售條款和贖回條款及設置的具體內容、擔保安排、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資金用途、評級安排、償債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於本次公開發行方案項下的償債保障措施)、具體申購辦法、具體配售安排、債券上市等與本次公開發行方案有關的一切事宜;

2.決定聘請中介機構,協助公司辦理本次債券公開發行的申報及上市相關事宜;

3.為本次公開發行選擇債券受託管理人,簽署債券受託管理協議以及制定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

4.制定、批准、簽署、修改、公告與本次公開發行有關的各項法律文件,並根據監管部門的要求對申報文件進行相應補充或調整;

5.在本次公開發行完成後,辦理本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上市事宜;

6.如監管部門對發行公司債券的政策發生變化或市場條件發生變化,除涉及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須由股東大會重新表決的事項外,依據監管部門的意見對本次公開發行的相關事項進行相應調整,或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實施本次公開發行;

7.辦理與本次公開發行及上市有關的其他事項;

8.在上述授權獲得股東大會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管理層具體辦理與本次債券有關的上述事宜;

9.授權有效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上述授權事項辦理完畢之日止。

四、其他事項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責任主體,不是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名單的當事人,不是電子認證服務行業失信機構,不是對外合作領域嚴重失信主體。

2.本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事項已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並報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註冊。本次公司債券的發行方案以最終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註冊的方案為準。公司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本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五、備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臨時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於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北新集團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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