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金融公司貸款簽了一份合同下款成功甲方也就是我要支付乙方16個點,不支付會不會受到法律影響?怎麼辦?

記憶斑駁舊時光-


建議不要給。這傢伙太狠了,一般5個點以下,還比較能接受。如果你拿到貸款之後,不支付那個16個點的所謂服務費,他們找不到你,在法律上你並沒有風險。在這裡並不是支持你無視契約精神,目的是打擊那些銀行內部人員跟社會上中介相互勾結的噁心事情,因為這個錢肯定是來自於銀行(如果來自於個人,那絕對構成非法經營罪),如果你自己資信很差,但通過中介的運作,居然貸到了款/你自己資信沒問題,銀行卻偏偏要通過中介才給你貸款,這兩點都構成了銀行失職。你固定證據,去法院一告一個準或可去銀監會投訴。正是有這種噁心人的存在,讓普通人找銀行貸款難上加難。


能源自由之路


如是個人中介,投訴銀監,一般會大事化小,不用支付這麼多。

如是公司中介,投訴工商,經營範圍有無中介資質,沒有工商可定義為超範圍經營,嚴重一點非法經營。

生意,誠信為本,如你在開始做這個事前,已簽訂合同約定手續費點位,那麼從道德上講,你是一個不講誠信的人,雖對方收取這麼高的手續費,已違法。

但你這種人,並不值得同情。


孤山野鶴


首先咱們不談費用高低,先分析問題,你甲方(暫定為A)需要向乙方金融公司(暫定為B)支付16個點,你給定的問題有很大的程度上在誤導群眾,金融公司是那種公司,貸款中介公司,消金公司,銀行外包公司哪一種,不同的公司權限也不一樣,下面簡單給你分三種情況分析一下。

一、這16個點是中介費還是中介+前置利息,如果是單單中介服務費16個你可以投訴或者跟他們公司協商,但是這不包含幫你處理其他問題的費用,具體的意思你應該明白。如果是中介費+前置利息這個要看你貸款期限,前置利息的多少。

二、這16個點是中介費+貸後保證金還是貸後保證金+前置利息,中介費同一,如果是貸後保證金+前置利息需要看看貸後保證金怎麼規定的,前置利息怎麼規定的,是否有保證金退還等。

三、這16個點是打包費用還是某一部分,因為你說的是貸款下款付給對方16個點,這中間有很多問題你沒說,1、比如說你是否牽扯到資信問題,2、你是否需要處理其他問題,3、有沒有多項業務聯合處理,

總之想最少的錢辦最大的事沒問題,讓網友給你出注意也沒問題,但是你問題都沒交代清楚別人沒法給你回覆,就好比你問別人殺人是否要坐牢一樣,合同是你籤的,你得先明白這些錢是什麼費用,國有國法,行有行規。別聽什麼一分不用付、投訴,去公司鬧等,首要問題是先弄明白這些錢是幹什麼的,是否超出行業標準。

最後祝你生意興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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