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馨言論引起的輿論轟動怎麼定性?是否屬於尋釁滋事?

小米在蘇州


我認為尋釁滋事夠不著,但其言論是要受到道德,道義方面的遣責的,如果她後面還有什麼違紀違法的事則另作追殺究。


翰墨一品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許可馨辱華言論如何定性?或可以尋釁滋事拘留!

中國是法治社會,違法要追責,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小米覺得許可馨的行為行屬於其他尋釁滋事行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發佈不當言論,造成社會輿論和不良影響屬於尋釁滋事,應當拘留!下面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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