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文山州教體局發文確定各學校開學時間

文山州教育體育局

關於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通知

根據《雲南省教育廳關於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的通知》(雲教函〔2020〕53號),經報請州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同意,現就全州高等學校、中職學校、普通中學非畢業年級、小學開學工作通知如下:

根據省教育廳通知,開學時間作如下安排:

(一)由各縣(市)人民政府組織逐一評估區域內普通中學、中職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校一案”。達到開學要求的學校,4月20日起可以開學;達不到開學要求的,暫緩開學。

(二)由各縣(市)人民政府組織逐一評估區域內小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校一案”。達到開學要求的學校,4月26日起小學四、五、六年級可以開學,5月6日起小學一、二、三年級可以開學;達不到開學要求的,暫緩開學。

(三)高等教育學校在屬地政府的指導下,以校為主研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一校一策”制定開學方案,並報省教育廳備案。

達到開學要求的,5月6日起畢業年級可以開學,5月11日起非畢業年級可以開學;達不到開學要求的,暫緩開學。

(四)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學校開學時間另行通知。

(一)各縣(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誰評估、誰負責”的原則,既要落實好開學責任,也要落實好疫情防控責任。各高等學校要切實履行好疫情防控主體責任。

(二)做好開學報到工作。要明確告知家長如實報告學生健康、旅居情況和健康風險等級判定的責任義務。認真做好門崗查驗、體溫檢測、師生健康篩查等工作。高風險和中風險人員、學生家長及其他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三)上好開學第一課。開學第一天,各縣(市)、各學校要組織師生上好《新冠肺炎及其自我防護》第一課,開展疫情防控應急演練,指導學生正確使用口罩。

(四)從嚴抓實校園防控。各縣(市)要建立以家長、學校、疾控(衛生院)、教育行政部門為主的校園防控網絡,學校要指定疫情報告人,與疾控、醫院24小時暢通聯繫。要合理安排師生教學生活活動,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人員聚集。要劃定應急處置隔離區域。

1. 要做到早發現。學生要主動報告,班主任、任課教師、宿管員等要注意發現有發熱和乾咳、氣促等呼吸道症狀的學生。

2. 要做到早隔離。班主任、任課教師、宿管員等要迅速將有症狀的學生送往隔離區,由專人看護。學生和看護人要立即戴好口罩。

3. 要做到早報告。班主任、任課教師、宿管員等要及時報告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第一時間報告疾控部門或醫院,及時通知監護人,並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4. 要做好後續工作。學校要配合衛健、疾控部門和監護人做好診斷、治療及學生管理等有關工作。

(五)加強邊境地區學校疫情防控,嚴格落實防控措施。招收外籍學生的邊境地區學校根據境內外疫情及防控情況,制定開學“一校一案”“一生一案”及應急處置預案。邊境縣政府逐一嚴格評估“一校一案”和應急處置預案,報州教育體育局後報省教育廳備案(聯繫人:程鶴斌;聯繫電話:2191865;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達到開學要求的學校,可以按照各學段開學時間開學;達不到開學要求的學校,暫緩開學。

(六)對開學後不能到校上課的學生,各縣(市)、各學校要做好補課計劃,採用適當的在線教育方式,協助學生同步參與學習,並做好心理疏導。

(七)外籍教師、留學生暫不通知返校。妥善做好外籍教師合同聘任內的待遇落實等相關工作,做好留學生的線上教學、網上論文答辯或延長畢業期限等工作,根據學生意願協助辦理延長期限或休學等相關手續,妥善回應學生合理關切,協助解決實際困難。

(八)切實抓好控輟保學工作

。各縣(市)、各學校要利用開學時間節點,及時掌握報到註冊情況,對未報到註冊的學生要進行全面核查統計,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有輟學苗頭的學生,要深化落實“雙線六長雙掛”控輟保學責任制,採取動員隨班就讀和普職融合等方式分類安置,嚴格按控輟保學“四步法”加大依法控輟力度,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減少存量控制增量,守住義務教育有保障的底線。今年接受第三方評估檢查的縣(市),要在縣(市)政府的領導下,紮實抓好教育脫貧攻堅工作,確保教育各項指標達標。要切實落實《文山州教育體育局關於印發2020年文山州教育扶貧存在問題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教體發〔2020〕15號)要求,按照時間節點完成工作任務,特別是6月30日前要按照有關規定確保建檔立卡貧困戶輟學生清賬銷號。

(九)抓好學校安全工作。各縣(市)、各級各類學校要認真落實“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責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安全責任體系,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加強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強化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加強隱患排查整治和矛盾糾紛調處,嚴格落實《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範三年建設行動計劃》,加大“三防”建設力度。落實“一校一警”,加強校園周邊治安秩序整治,抓好掃黑除惡工作和防範電信詐騙宣傳工作,嚴防涉校涉生事故的發生,特別嚴防學生交通安全事故和溺水事故的發生。

(一)為彌補受疫情影響的教學時間,各縣(市)各校可以通過優化教學安排,適當調整節假日及暑假時間等方式完成教學任務。

(二)2020年春季學期教學工作和放假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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