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全面推行使用电子居住证,与实体证同等功能!

  为全面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服务广大人民群众,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发布公告,在全区推行使用电子居住证和电子临时居住登记凭证,并与实体证同等功能。

  公告指出,居住证(电子居住证)由公安机关负责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社区服务机构不再受理居住证的申领、发放、签注业务,仍可按照原流动人口登记流程办理电子临时居住登记凭证。群众可通过“新疆公安”APP或扫描“新疆一码通”二维码查看个人电子居住证和电子临时居住登记凭证。没有使用互联网或者手机APP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居住地社区警务室打印电子居住证和电子临时居住登记凭证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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