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科劣跡不思悔改 通州男子再“出手”獲刑兩年半

都說吃一塹長一智,但有人卻偏偏屢教不改。通州的陳某曾因為打架,有過兩次前科。可他卻不思悔改,又因為瑣事毆打他人,還醉酒駕駛,結果又被追究了刑事責任。

去年初,被告人陳某和朋友在KTV 喝酒,突然間就把服務員端上來的水果盤砸掉了,服務員要求他賠償,陳某就拿起啤酒瓶,追到辦公室對多名工作人員進行毆打。

這件事過後沒兩天,陳某又惹事了。他醉酒開車撞到了一輛三輪車,人家還沒跟他理論,他竟然先衝上去打了別人。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陳某犯尋釁滋事罪、危險駕駛罪,因為有前科劣跡,要加重處罰,陳某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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