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房貸要注意這個“坑”

疫情之下,失業人數增多,導致家庭壓力劇增,尤其是有各種貸款要還的老百姓。

幸好銀行給出一個政策,可以在疫情期間緩還房貸。

以農業銀行為例,在疫情期間,因工作壓力無法及時還購房貸款者,可以延後一個月還款。就是說你原本是3月1日還款,可以在4月1日前還就可以啦,這樣不會影響徵信記錄。那麼疫情結束後怎麼辦呢?

疫情結束了,就需要按時還款了。如果疫情5月1號結束了,就需要還5月1本應該還的房貸以及四月份還沒有還的房貸。也就是說需要一次性還兩個月的房貸。不知這樣的優惠政策究竟有什麼實際意義,讓人了哭笑不得呀!

希望銀行能幹點事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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