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風險管控政策解讀

企業安全風險管控政策解讀

安全評價師,採用安全系統工程的方法與手段,對建設項目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存在的風險進行安全評價的人員。國家職業分類編碼為X4-07-01-11。根據國務院【國發(2010)36號文件】精神與原勞動部6號令規定的"就業准入、執證上崗"的原則,為配合政府大力推行安防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國家相關規定明確要求用人單位招用從事技術複雜以及涉及到國家財產、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費者利益工種(職業)的勞動者,必須從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錄用。

從上個世紀80年代開始,我國先後制定頒佈了一系列法規,以期在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中建立安全評價制度。2002年以後,《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明確了安全評價在安全生產中的地位。目前,我國的安全評價工作已經發展到初步成熟的階段,形成了覆蓋生產經營活動各個階段,包括安全預評價、安全驗收評價和安全現狀評價在內的安全評價體系。生產經營單位為保障自身的安全發展,已經開始越來越多地採用安全評價這一安全管理手段。安全評價師這一新職業的設立,將為促進從業人員業務素質和技能水平的提高,保證安全評價規範發展,確保《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從源頭上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促進企業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發揮重要作用。為進一步配合政府大力推行安全評價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培訓對象:1.符合《安全評價師國家職業標準(試行)》規定申報條件的安全生產領域中的人員,包括首次報考人員和升級人員。

2.對現場進行實地勘查,收集有關資料的相關技術人員;

3.對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和分析的相關技術人員;

4.進行定性、定量評價的相關技術人員;

5.依據安全生產法規及評價結果,提出降低風險的安全對策措施的相關技術人員;

6.對評價結果進行跟蹤服務的相關技術人員;

7.從業人員分層次教育: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特種人員。

8.危險品、礦山、建築等單位人員的教育要求;特種人員的複審等的相關人員;

證書頒發

鑑定合格者可獲得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實行統一編號登記管理和網上查詢,全國通用。其可作為招聘錄用、考核晉升、崗位續聘、職稱評定、加薪的重要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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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取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後可享受以下待遇

(1)考取安全評價師之後,可以在任何安全評價機構和企業單位機構任要職或者掛靠;

(2)持有高級技師證書者等同於高級工程師,作為優秀高技能人才證明,可以參加政府舉辦的高新人才評定,享受政府補助津貼。

(3)持有高級技師證書者在申請調轉戶籍時是必須的條件之一,如落戶深圳市戶籍,上海居住證,辦理北京戶籍及各地區綠卡。

(4)持有高級技師證書者在國企和民營企業中享受高工工資補助,補助標準:200-1500元之間不等。詳見各地政策文件與企業相關規定。

(5)持有高級技師證書者退休後每月享受國家高級人才津貼200-600元,具體金額詳見各省市《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政策文件。

(6)國家職業資格一級/高級技師證書是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是目前企業經營管理領域最權威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證書全國統一編號,全國通用,終身有效,國際上90多個國家認可,是企業(國企,私企,合資,外企)評定個人能力與級別的資格證書;同時是境外就業、對外勞務合作人員辦理技能水平公證的有效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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